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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合同号是地号吗

2021-08-02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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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地号其实就是土地的编号。地号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但是产权证合同号只是双方当事人的交易凭证,与地号没有关系。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产权证合同号是地号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产权证合同号是地号吗

  合同号与房产证号是不可能一致的.前者是交易的凭证,后者是所有权的凭证。

产权证合同号是地号吗

  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

  1、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

  2、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

  3、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

  4、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

  5、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合同号与房产证号是不可能一致的.前者是交易的凭证,后者是所有权的凭证。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产权证合同号是地号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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