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们与房东本人签订的合同,租期一年,当时合同内明确写明我们只需承担水,电,燃气费,其他费用都有房东承担,但是现在房东说需要我们个人缴纳取暖费,合同内,并没有说需要我们缴纳取暖费用,这样的情况,房东是合法的吗?如果我要是拒绝缴纳这个费用,房东会从我们当时留的押金里扣除,这样的情况 请问我该怎么办?
请问房东有权利不退我余款吗?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的钱还拿得回来吗?
法律人士回复: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的费用,一般都归房东承担。而且按照租房惯例,取暖费应当由房东承担。如果房东从押金中强行扣除,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找法网小编认为:
房东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很明显构成违约。
1、你如有书面协议,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2、房东真要解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至于损失赔多少,要看你损失是多少。法律规定是损失多少赔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