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税 购房不足5年,按全额征收:总房价5.5%。 如购房满5年,但为非普通住房,则需要征收差额营业税=(销售价格—原购房价格)X5.5%。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转让房屋所得—房屋原值—合理费用)X20% 注:合理费用指装修、手续费等;对个人转让自住满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契税 根据南京市政策规定,普通住房的税率为2%,非普通住房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