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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在哪里办

2021-12-01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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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了让家人有好的生活环境,很多人都会努力买房,但房价实在是太高,不得不退而求其次选择一个租房,现在的租房市场鱼龙混杂,也要预防一些风险,所以可以将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备案,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在哪里办?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要当事人要到该房屋,对应的本区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接下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哪些房屋出租的时候,是需要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手续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属于公有的性质的房屋对外出租的时候,如果是按照规定,去执行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这样对外出租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手续的。如果是其它的公有性的房屋对外出租,没有按照相关的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对外出租给他人,而是自己与承租人双方一起协商房屋的租金,这个时候就要去相关部门,办理房租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手续,要按照不同的房屋性质,来做不同的处理方法。房屋可以分为住宅性房屋以及非住宅性房屋,这两种。

  (一)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负责社区流动人口,以及负责对出租的房屋管理的服务站,与此同时还要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房屋的承租人,以及出租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都要按照实际情况去备案。

  (二)属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辖区的房管部门。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的资料,有以下这些。

  (一)房屋的承租人以及房屋的出租人,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件,如果当事人是属于法人或者是属于其它的组织性质的,应该提供营业执照这一类证件。

  (二)可以证明房屋是属于合法的一些证明文件。

  (三)双方当事人一起,签订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如果房屋是委托比人进行管理,并且由他人代为对外出租的,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来证明该房屋对外出租的合法行。如果房屋并不是由房主一人所有,其它的房屋所有者,还要出具同意当事人对外出租的意见证明。同样,如果房屋是由出租人一方,进行对外转租的,转租人一方与原房屋的出租人之间,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中要对转租行为允许,只有原出租人允许了,出租人的这种对外转租行为,才是合法的。如果原租赁合同当中,没有对转租的事情进行约定,就要由出租人提供原出租人同意房屋转租的相关证明资料。

  (五)如果是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发生了死亡的情况,属于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将房屋对外进行出租,需要提供房产集成的相关证明文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有效期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

  (二)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第二,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第三,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第四,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第五,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三)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三、进行房屋租赁登记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

  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2、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1)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所在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3)外地民工、临时工,以及其他外地人员,须有雇用单位证明,或当地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4)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需租用私房作居住使用,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外地机构还需经济协作办公室同意进驻的证明,以及区房管局、县房管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所))同意租赁私房的批准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5)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在哪里办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一般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符合条件的,房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在合同上加盖备案专用章。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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