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登记有效吗?
找法网网友提问:父亲将房屋赠给儿子,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但产权证没有过户,赠与是否有效?
找法网律师回答:房屋是不动产,按物权法的规定,其权属以登记为准,赠与时应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该赠与关系是不成立的,赠与人有权反悔。
律师提醒,赠与关系的双方应尽早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避免发生纠纷。
二、房屋赠与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由于公民在日常赠与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例如赠与房屋往往未及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或只是简单地将房屋交给受赠人使用、权证交给受赠人保管等,故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中确立了两个房屋赠予行为有效成立的标准,一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二是将房屋的产权证书交付予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占有使用受赠房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未将房屋产权证书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未根据赠与合同占有使用受赠房屋的,该房屋赠与行为无效。
三、如何办理房屋赠与过户?
(一)提交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房屋权属证书;
3、赠与公证书;
4、房屋平面图;
5、赠与人、受赠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其他必要材料。
备注:个人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总服务台扫描相关证件;
2、申请人到受理台1-12号台办理互换过户登记。
(三)收费标准
1、手续费:400元/套(非住宅);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四)工作时限
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自收件之日起一个有效工作日持收件收据到三楼缮证科领取房屋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