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咨询:她与丈夫正协议离婚,男方提出公积金属单位补贴的个人财产,并提出住房公积金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她想知道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楼宇热线》解答: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周女士丈夫所缴纳以及单位补贴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摘自《青岛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