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何规定? 答:我市目前规定,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6%,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0%,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如职工本人缴存提高到8%,单位最高不超过15%。1998年12月15日后参加工作且没有享受福利分房的职工,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原来基础上再增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