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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尚未出台公积金 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4-10-17 11:44
导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公积金可跨区域使用、公积金贷款向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开放以及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公积金可跨区域使用、公积金贷款向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开放以及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上海公积金贷款多年前就取消了部分费用,目前只剩下担保费一项。如果担保费取消,虽然可以节省1%左右购房成本,但相比高企的房价还是杯水车薪,因此虽然是利好消息,但对楼市推动作用有限。

  相当于房价打九九折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比,除了利率低之外,其手续和商业贷款没有本质区别,但是一些做法的改进步伐要晚于商业银行。在商业贷款中没有“担保费”,却是公积金贷款独有的收费项目。其出发点和保险类似,都是为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因此目的相似,却需要重复收费,其合理性值得商榷。所以公积金贷款中一些收费项目改革也是发展趋势。

  此次《通知》就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经理卢文曦表示,上海公积金贷款至少在六七年前就取消了部分费用,就担保费目前的费率来看,以公积金贷款上限80万元、贷款30年计算可节约支出12344元。虽然可以减轻买家负担,但是以此条件推算,房价相当于115万元,这笔担保费仅占到房价1%,充其量也就相当于房价打9.9折。

  二套房放贷要求更严

  《通知》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据记者了解,原先上海执行的政策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其中“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 的标准是指整个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人均面积低于34.4平方米,而新规定的提法里增加了“普通”两字,可以说执行的标准更严格了。业内人士指出,上海普通住宅的标准已经有两年未调整。只有配合普通住宅认定标准的调整,公积金新政才能更好地惠及到普通购房者。

  除了公积金担保费等费用取消以外,《通知》 的另一大亮点是未来公积金或可异地使用。不过记者昨天致电市公积金中心12329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上海实施公积金新政的具体细则还未出台,取消担保费和异地使用均未开始执行,“你可以关注住房公积金网,一旦有消息会第一时间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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