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集体大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2021-06-26 17: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关于房产的新闻报道中,我们常常看见集体大产权房的表述。许多人不了解什么是集体大产权房,简单来说,集体大产权房是指修建在国有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集体大产权房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集体大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商品房。国有土地,土地属于国有,大部分都是国家后期收回或改造的。在这部分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就属于集体大产权房。

集体大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二、集体大产权房的特点

  1、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

  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被宣布无效,法律不予保护无效的民事行为,各方的损失只能由各方自己来承担;

  2、无法设定他项权利。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权。按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唯一凭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3、在房屋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

  5、无法部分改建所购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三、集体大产权房拆迁补偿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私下交易并不能将房屋过户,即使把房款给卖房者,实际上房屋的法律所有人还是原来的卖方。将农村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员出售,显然是一种变相的土地使用权出租行为。正因为如此,我国尚无对拆迁农村房屋而给予承租人(使用人)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其补偿对象均为农村土地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向您介绍的关于集体大产权房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集体大产权房,指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要注意与小产权房区别开来。若您就集体大产权房是什么意思想要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建议在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给您更加专业和深入的回答。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913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