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抵押。
公共设施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不属于个人,所以是不可以进行抵押的。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等八类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
(一)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
(二)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含)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三)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
(四)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五)抵押物为商品房的,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
(六)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
办理房屋抵押,申请人和银行都要做好相关的准备,一般来说双方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二)申请人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
(三)申请人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
(四)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的额度。
(五)银行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核对原件。
留复印件(身份证3份,其他1份),单身证明(未婚或离婚)需要留原件,房证、土地证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并准备复印件1份,工资证明留原件。
(六)银行审批通过后与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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