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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买卖协议书 精品 共12页
外汇买卖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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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买卖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签订:____________

_______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一家根据香港《杠杆式外汇买卖条例》持牌的杠杆式外汇买卖商。其注册办公室位于______(以下简称“fxcm”);及客户(指在本协议签字页上签字之人士)

鉴于:____________

a. 客户欲按其不时的决定在fxcm 开设一个或多个帐户,以用于杠杆式外汇买卖,并且客户已经要求fxcm 为上述之目的为其在fxcm 开立并维持上述所指之帐户,并执行客户买卖指令。

b. fxcm 同意按下列条款及条件,不时应客户之要求并依据其绝对酌情权允许客户开立一个或多个帐户,并以特定或指定的帐户名称、号码,或其它方式维护其帐户。并且,fxcm 同意按本协议下文载列的条款及条件,直接或间接地执行由客户或被授权人士(定义见下文)为进行杠杆式外汇买卖而发出的所有指令。

现议定如下:

1.定义及解释

1.1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语有以下含义:

“接达码”指密码和用户名称。

“帐户”指客户于fxcm 开立的一个或多个帐户。

“协议”指本外汇买卖协议、开户表、限制授权书、风险揭示声明及fxcm 以书面形式不时发布的所有有关上述文件的附件、补充及修正。

“被授权人士”指客户,限制授权书中所确定之人士,及由客户不时以书面通知fxcm 其所委任的作为替代或增加的其它人士。该委任须由fxcm 实际收到通知书时起生效。

“客户”此词无论在何种场合使用,若客户属个人,则包括客户及其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若客户属独资经营的商号,则包括独资经营者,其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以及其业务的继承人;若客户属合伙经营商号,则包括在上述所指之客户帐户维持期间的商号合伙人、其各自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以及在其后任何时候将成为或已成为商

号合伙人的任何其它人士、其各自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以及该合伙业务的继承人;若客户是一间公司,则包括该公司及其继承人。

“浮动亏损”指以按照市值计算差额的方法来计算外币持仓所得出的未实现亏损。

“浮动利润”指以按照市值计算差额的方法来计算外币持仓量所得出的未实现利润。

“fxcm 网络服务”指fxcm 提供的网上交易服务,该服务系统所包含之任何信息及构成该系统之软件。

“书面”除本协议另有明确所指,包括书写、打印、电传信息、传真及任何其它清晰可辩的文字或图案复制方式。

“最初保证金”指客户于发出每一交易指令之时或之前必须向fxcm 存放的作为所有外汇交易保证的最低款额,该款额可由fxcm 不时酌情予以规定。

“信息提供者”指提供资料、消息、研究、表格、图纸、文本及/或其它包含但不限于外汇牌价信息的第三方(注:本定义未于本协议中使用)。

“lfeto”指香港法例中不时修订或更新的香港《杠杆式外汇买卖条例》。

“维持保证金”指客户存入最初保证金后就每份合约必须维持的最低结余金额。该款额可由fxcm 不时酌情予以规定。

“otcfx”指柜台式外汇交易。

“密码”指由fxcm 分配并与用户名称一并使用以接达服务的客户私人密码。

“证监会”指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香港法例第24 章)成立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用户名称”指由fxcm 分配的客户私人识别,与密码一并使用接达服务、帐户信息以及其它相关服务。

“服务”指由fxcm 和/或代表fxcm 提供的任何杠杆式外汇交易设施。此等设施使客户通过互联网或其它方式能够给予指示、买入、出售若干外汇,及收取帐户信息和接受相关服务。

“工作日”指fxcm 的营业日。

1.2 各标题只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妨碍本协议的解释。

1.3 本协议使用词语单数与复数形式互指,指代某一性别的词语包括它种性别。

保证及声明

2.1 客户特此作出如下保证和声明:

(a) 如果客户是个人,其已达成年之年龄,在法律上有行为能力,可有效签订本协议;神智清晰;具有法律资格;没有破产;本协议及所有已订立及将会订立的协议均构成对客户具有约束力及可强制执行的义务;

(b) 如果客户由超过一人组成,并属帐户联名持有人之一,则:组成客户的任何一人,有全权就帐户给与指示。此等指示包括但不限于提醛存入、划拨款项,收取通告、确认书、报告、结单及其它各类通讯。组成客户的人士明白并同意,若该等要求付款书、通告、确认书、报告、结单及其它各类通讯以客户为收件人,则对组成客户的任何一人具有约束力。

(c) 如果客户是商号或公司,则其为根据注册成立国法律适当组建并有效存续一个商号或公司;其有权签订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合同和/或根据本协议已制定或将制定的一切合同。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及所有上述合同均构成对该客户具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的义务;

(d) 客户是该帐户的最终受益人。

2.2 客户特此声明载于客户《开户书》及由客户或代表客户向fxcm 提供的其它资料,皆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2.3 fxcm 特此作出如下保证及声明:

(a) fxcm 是一间根据香港法例第32 章《公司条例》适当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有权签定本协议。

(b) fxcm 是一间根据香港《杠杆式外汇买卖条例》(香港法例第451 章)持牌的杠杆式外汇买卖商。

3. 服务

3.1 客户同意只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条件使用服务。凡他日藉fxcm 网络服务提供的额外服务,客户都只会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条件使用。在符合第4.5 条款规定之前提下,客户同意其是本协议所述服务之唯一获授权使用者,且须

对fxcm 给其所分配的接达码之保密、安全和使用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客户明白并接受,fxcm 可随时自行酌情中止、禁止、限制、终止客户接达服务,以及买卖的能力,毋须事先向客户发出通知。fxcm 结束客户帐户,不会影响各方在结束之日前承受的权利和/或义务。

3.2 fxcm 不时应客户之要求并依据其绝对酌情权允许客户开立一个或多个帐户,并接受以特定或指定的帐户名称,号码或其它方式维护其帐户。并且,fxcm 同意按下列条款及条件和依据其绝对酌情权,执行由客户或被授权人士为进行杠杆式外汇买卖而发出的所有指令,和提供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所签发给fxcm 的杠杆式外汇买卖商牌照所容许提供的服务。fxcm 同意以附件表一所列的方式提供服务。

4. 交易指示

客户承认并同意,(无论是否经其授权)凡以其用户名及密码经服务系统发出的指示,均由客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fxcm、fxcm 的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无须为处理、不当处理或遗失指示而负责。指示一经服务系统发出,凡fxcm 因此而招致或蒙受的损失、损害、费用、开销及法律责任,经fxcm 提出, 客户即会给与免责补偿。并且客户承认并同意,其利用服务系统发出指示的先决条件之一是倘遇下列情况,客户会立即通知fxcm:(a) 客户已利用服务发出指示,但未收到对买卖指示或其执行的准确确认,无论该确认是以电子或口头方式发出;(b) 客户收到交易确认,但有关交易并非客户所指示,或存在类似冲突;(c) 客户发现有人擅自使用其用户名或密码;(d) 客户使用服务时,遇到困难。

5. 免责条款

a) 由于fxcm 不能控制通过互联网的信号源、信号的接收和路由,以及贵方设备的配置或联接的可靠性,我方不对互联网交易中出现的通讯故障、失真或延迟负责。b) 外汇交易涉及相当大风险,其并非对每个人均适合。无论网上交易如何方便或高效,其并不降低货币交易的风险。c) 客户必须将密码保密存放,确保第三方无法获得交易

设施的准入。客户将对任何以其密码进行的交易向fxcm 负责,即使该密码的使用是非法的。d) 如果报价错误是出于交易员输错报价或客户的错误报价,例如但不限于错误的大数字报价,fxcm 将不对由此造成的帐户余额错误负责。fxcm 保留对相关帐户作出必要更正或调整的权利。任何源于上述报价错误的争端将按照错误发生时一种货币的市场公平价值解决。e) 客户承认其可能因证监会根据《香港杠杆式外汇买卖条例》或任何其它原因为消减或限制fxcm 处理客户的未平仓合约的能力而采取的行动受到影响。并且在这些情况下,客户可能被要求减少其于fxcm 未平仓的合约的数目或将其平仓。

6. 第三方参与

无论是否出于自主权,客户将交易权力或对其帐户的控制授予第三方,或根据任何第三方(交易代理人)的建议或指示行事的,fxcm 不承担对客户所选择的交易代理人进行复核或提供有关建议的任何责任。fxcm 不就任何交易代理人作出任何声明或保证。fxcm 不对客户因交易代理人的行为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fxcm 没有以暗示或其它方式同意或批准交易代理人的任何操作方法。客户就其帐户行使任何权利向交易代理人授权,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对于客户从交易代理人或未受fxcm 雇用的任何其它人处已经获得或将来有可能获得的有关外汇或外汇交易及该种交易所涉风险的任何建议或信息,fxcm 无法就其准确或完整性予以控制、同意或保证。如交易代理人或其它第三人就外汇交易向客户提供信息或建议,fxcm 不对客户因使用该信息或建议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客户明白交易代理人及很多推销交易系统、课程、计划、研究或推介的第三方人士不受任何政府机构管制。

7. 交易

7.1 在任何时候,交易应当由客户本人进行,除非客户通过签署有限授权书将交易授权给其交易代理人并已将该授权书提交fxcm。

7.2 fxcm 之雇员或代表一概不得接受客户委任为其代理以操作客户之帐户。

7.3 fxcm 可以与客户的买卖指示进行对盘。

7.4 fxcm 之任何雇员及代表不得为本身利益买卖合约。

8. 交易授权

fxcm 被授权按照客户的口头、书面或计算机指令向对手银行或专业机构或参与者为客户的帐户进行otcfx 买卖。如客户未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反指示,fxcm 有权与fxcm 认为合适的对手银行或专业机构或参与者执行所有订单。

9. 政府、对手机构及银行间系统条规

所有本协议下的交易均受辖于执行交易的对手机构或其它银行间市场(及其清算组织,如适用)的宪章、细则、条例、规定、习惯、用法、裁决和解释,以及所有适用的香港法律与规定。如果此后通过的任何法令,或任何香港政府机构或监管机构此后通过的任何规定或条例,对fxcm 产生约束力,影响或与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冲突,受到影响的条款将视作被有关法令、规定或条例变更或替代,而其它条款及变更后的条款将继续完全有效。客户承认本协议下的所有交易受辖于前述监管要求,客户不就上述要求拥有独立的法律或合同性权利。

10. 保证金和存款要求

客户在开立帐户前,须先行存入一笔不少于fxcm 依据其酌情权规定的最低数额之款项。客户在与fxcm 订立任何合约之前,须将最初保证金存入fxcm。客户须维持根据《香港杠杆式外汇买卖(簿册、成交单据及业务操守)规则》就所有买卖交易规定之最初保证金,以确保其履行合约项下的责任。客户存入之保证金,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转帐。客户之帐户只要尚有未平仓合约(即合约尚未了结之前),客户仍须存入保证金,以维持本身帐户之保证金水平。倘最初保证金出现亏损,则客户须补足款项将保证金恢复至最初保证金百分之百之金额,以维持保证金。客户不得迟于fxcm 指定并以书面通知客户之时间存入上述之补充款项,否则fxcm 有全权决定采取其认

为适当之行动,以保障fxcm 本身之利益。该等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客户同意将fxcm 与客户订立或代客户订立的未平仓合约平仓。该等行动视同遵照客户正式向fxcm 发出的正当指示作出,对客户具有约束力。客户不可撤销地同意,fxcm 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或义务使客户减少或免受损失。尽管有上文的规定,如市况不利,fxcm 保留其全权在未获得客户同意前,将客户的未平仓合约平仓,以免客户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客户同意,一经fxcm 作出要求,立即电汇入补充资金,并迅速以fxcm 完全行使自主权要求的转款方式满足所有保证金催促通知。fxcm 可在任何时候根据以下第14 条的规定清平客户的帐户。即使fxcm 不行使该项权利,并不代表是对该项权利的放弃。fxcm 有权限制客户可获得或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金额及/或总数。fxcm 将努力按照客户口头、书面或计算机的指示执行所有依其自由裁量权选择接受的订单。fxcm 有权拒绝接受任何订单。但是,fxcm 将不对由任何fxcm 不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事件、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这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由于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造成的订单或信息传输的延迟或失真直接或间接带来的损失或损害。

11. 清算日与延展

关于通过otcfx 帐户买卖的货币,客户同意就货币头寸的对冲或延展向fxcm 作出指示。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在货币头寸的有效期间,客户应在其有意延展货币头寸的当天,货币头寸交易清算两小时之前给予fxcm 延展货币头寸的指示。此外,客户应在货币合同清算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正午之前指示fxcm 是否对冲或延展货币头寸。

如无客户的及时指示,fxcm 则被授权完全行使自主权决定是否延展或对冲所有或任何客户在fxcm 帐户的货币头寸,风险由客户承担。客户的帐户将被在货币头寸延展或对冲之时按经纪人的费率收取佣金。

12. 客户资金

客户的所有资金、证券、货币及其它财产,如其被fxcm 或其附属机构在任何时候为客户(个人、与他人共同、或作为任何他人的担保人)持有,或在任何时候由fxcm 为任何目的(包括妥善保管)掌管或控制,此类财物将被fxcm 作为担保物,并可因客户对fxcm 的义务受制于普通留置权及对冲权,不论fxcm 是否已因上述证券、商品、货币或其它财产提供贷款,也不论客户在fxcm 开立帐户数目的多少。依据其自由酌量权,fxcm 可以未经向客户发出通知,于任何时候,不时将客户的资金或其它财产在客户的任何帐户间进行划转。fxcm 在任何时候均无须向客户交回客户交予fxcm或fxcm 已向客户购买的任何财产之相同财产。如果客户通过交易清算进行货币的交割,fxcm 有义务在获得提前24 小时通知后进行全额交割。如果客户的帐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交割,存款收据将成为客户帐户保证金的财产,因为客户未全额付清款项。对杠杆式外汇交易中客户持有的任何未平仓合约,fxcm 从交割日至平仓日应不时就应得利息和应付利息以下列方式记入客户帐户:(a) 用一种货币买入另一种货币,买入货币的利率高于卖出货币的利率,因此而产生的应得利息应记入客户帐户;(b) 卖出一种货币以买入另一种货币,卖出货币的利率低于买入货币的利率,因此而产生的应付利息应记入客户帐户;(c) 如果出现负利率,因此而产生的应付利息应记入客户帐户;(d) 在任何情况下,利息应由fxcm 不时按照银行间拆息市场利率水平最终确定的年利率计算。

13. 交易价格

市价的计算须根据银行间同业市场的收市价厘定。fxcm 向客户提供的外汇交易报价根据银行间同业市场,实时收市价确定。客户承认外汇现货价因不同机构而异,并且逐分钟变动。由于数据传输时间的滞后,即使以报出的价格进行,仍有可能无法替客户完成买卖。因此,客户同意接受由fxcm 不时向客户提供的外汇报价为当时可得的最佳报价。

14. 帐户清算与欠款的偿付

如发生下列情形:(a) 客户死亡或被司法宣告无能力;(b) 客户申请或由其它方针对客户申请破产,任命托管人,或提起任何破产或类似之诉讼;(c) 客户于fxcm 开持的任何帐户被申请查封;(d) 保证金不足,或不论当时的市场报价如何,fxcm 认定任何用于保护客户之某个或多个帐户的担保物不足以担保该帐户;(e) 客户未能向fxcm 提供根据本协议要求的任何信息;或(f) 发生任何其它fxcm 应当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或变化,fxcm 有完全的自主权采取以下某种或多种行动:(1) 用fxcm 代为客户保存或控制的资金或财产直接来抵偿客户对fxcm 可能负有的任何债务或对该等债务进行担保;(2) 买卖任何或所有为客户持有的货币合约或证券;及 (3) 取消任何或所有未完成的订单或合约,或其它任何以客户名义作出的承诺。采取任何上述行动不以下列为条件,即:要求提供保证金或追加保证金,或事先将买卖决定或其它决定通知客户、客户的个人代表、继承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受托人、遗产受赠人,或受让人等,且不论涉及的所有权利益是否为客户独有或与他人合有。在清平客户的多头或空头头寸时,fxcm 可以根据其完全的自主权在同一清算中进行抵冲,或主动开立新的多头或空头头寸,以便建立fxcm 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有益于保护或降低客户已有的头寸的差额或双鞍交易的金额。根据fxcm 的判断及自

主权,在此所述的买卖行为可以通过任何银行间或其它在当时通常进行业务的外汇交易市场进行,或公开拍卖或私下出售,fxcm 可以购买全部或部分而不受赎回权的限制。一经fxcm 要求,客户将在任何时候对其剩余欠款负责,且当其帐户被fxcm 或其自己全部或部分平仓之时,在任何时候均对其剩余欠款负责。如果根据本授权进行的平仓所实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客户向fxcm 所欠的债务,一经要求,客户将立即支付欠款,所有未偿还债务,以及相应利息(计算方式如下:选择当时fxcm 主要银行优惠利率或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中较低的一项再加3%),以及所有托收费用,包括律师费、证人费、差旅费等。如果fxcm 因为客户的帐户支付了除托收欠款费用

以外的其它费用,客户亦同意支付该类费用。

15. 清算日对冲指令

关于对冲在清算前开立的货币头寸的指示必须在清算日或交割日至少一天前送达fxcm,或者fxcm 在上述期间内掌管有足够进行交割的资金或必要的交割文件。如果既无指令,又无资金或文件,fxcm 可以不经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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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
找法网(以下亦称“本网站”)是由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网律公司”)创建并运行维护。《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约定了找法网用户和网律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任何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浏览本网站信息、注册为本网站会员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网页、小程序等)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的行为,即表明已详细阅读以及了解本协议,将被视为对本协议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条款的约束。
总则
第一条

本网站是一个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平台和法律信息服务、帮当事人找律师的大型综合专业网站,目的是让用户取得最新的法律资讯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找对律师。除经特别声明外,本网站的任何新增服务、特点和功能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二条

本协议可以由网律公司适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经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若用户不接受更新修改后的协议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相关服务。

若用户继续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将被视为对更新修改后的本协议的无异议的认可及接受。

第三条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网律公司怀疑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网律公司相信用户的行为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损害网律公司或其用户的利益,网律公司有权在用户获知或不获知的情况下禁止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使用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并采取法律行动。 用户行为准则

用户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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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律师用户,在找法网注册页面上,输入律师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作为非律师用户的,在找法网注册页面上,输入手机号码。

(2)阅读《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找法网隐私政策》并勾选同意,审核通过后即可作为找法网的用户,访问、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

(3)注册成为找法网的用户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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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输和利用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不将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

3、不干扰和扰乱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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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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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

用户在本网站上放置的任何资料及上传的文件,用户须保证其形式、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并对此负有全部责任。网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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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不得对本网站服务的任何部分或本网站服务之使用以及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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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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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网律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网律公司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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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网律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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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日期: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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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用户的个人信息存储在找法网的服务器上,我们根据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找法网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

3.3 为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使用户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使用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等方式来防止用户的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电子邮箱、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等重要信息不会被恶意获取。

3.4 我们对能接触到用户个人信息的员工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权限控制,与相关员工签署保密声明,监控相关员工的操作情况等措施。

3.5 我们通过校验账号密码、手机号码进行用户身份合法性鉴别,防止非经授权的介入。

3.6 用户的账户均有安全保护功能,但用户需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及密码等账户信息。如因用户自己的原因导致账户及密码等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需由用户本人负责。

四、您的权利

在您使用找法网期间,您可以通过相应页面提示或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以访问、更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注销账号的权利,您的意见会及时得到处理。

4.1访问及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如您希望访问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点击“【登录】-【助手】”并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或您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响应您的请求。

4.2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与您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2)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停止公开披露的行为,并发布通知要求相关接收方删除相应的信息;

(3)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或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4.3注销账户

若用户不再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可以选择注销注册账户。为更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我们只开通了人工注销账户的途径,用户可以通过找法网页面上展现的客服服务热线、QQ等方式联系找法网客服,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客服核对无误后,将用户账户予以注销。用户账户信息注销后,我们不再提供找法网相关服务及产品,不再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与您账户相关的个人信息或做匿名化处理。

五、未成年人保护

5.1 用户是未成年人的,在使用找法网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隐私政策,清楚了解本隐私政策的内容以及找法网需要收集的信息。若监护人或者未成年用户任何一方不同意本隐私政策内容的,未成年用户应当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找法网。

5.2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通过目前的技术手段保护未成年人信息的安全性及保密性。

5.3 若监护人发现其监护的未成年人私自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的,或者对未成年人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有疑问的,监护人可以及时联系找法网,我们会及时处理。

六、本隐私政策的更新

本隐私政策可能会由我们适时更新,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隐私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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