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
搜索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 精品 共16页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
2022-10-08 3次下载 17.79KB
售价: 9.9
距离结束
001459
原价30元,限时折扣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____________

【律师提示】:

1、上述信息如有虚假,可主张欺诈;

2、通讯地址作为接收文书地址;

3、起始工作年限有意义。作为计算工龄,年休假,经济补偿金等的依据。

4、雇佣外国人需其有外国人在华就业许可证,否则为非法用工,会面临行政处罚;

5、文化程度等信息如有虚假,可以作为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当然,这些信息还是靠入职登记表或员工简历来收集。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6、通信地址很重要,可以作为将来向员工送达有关通知的依据。

7、经注册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注册的,只能经单位授权签订。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乙方提出,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年

月 日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年

月 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 完成之日止。任务完成以

为标志。

【律师提示】1、注意试用期约定勿违法,否则将直接引发多赔偿一份工资的法律责任。

2、期限要根据员工的可替换性进行合理选择,并非越短越好。期限太短的坏处是:A试用期也短,不利于考察员工;B劳动合同很快到期,很快面临是否续签的抉择,一旦决定续签,就等于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企业实际上只有一次选择是否续签的机会。可替换性的岗位,期限可以短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岗位,期限应该长一些。第一次用工时,推荐采用三年以上九年以下期限。这样试用期可以约定为六个月,有充分的时间可以考察员工。注意,现在不能说是用工期限越短越好了。

3、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将引发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除非是在合同上标明经乙方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我们所提供的范本上,一般已经表明系由乙方提出,双方同意选择下列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应该可以规避误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赔偿双倍工资的风险。

4、我们推荐尽量使用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的坏处有二:A没有试用期;B不适用所有岗位。它的好处也有两点:A如果项目结束时间不确定时,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较灵活,比如建筑行业,甚至物业管理行业(什么时候退出小区可能是未知之数);B连续订立多次也不会形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那么什么岗位适合这种合同?一、项目型的岗位,即完成某个项目或任务而设置的岗位;二、可以量化的岗位,如销售,可以约定以完成多少销售量为期限。为避免终止期限的争议,可以明确任务完成以什么为标志。

5、劳动合同期限不一定等于岗位期限。例如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同样可以约定该岗位的聘用期限为两年。聘用期满,再根据考核情况及岗位聘用制度,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6、谁提出签订有法律意义?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工龄越来越长,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越来越多,一旦符合条件时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会导致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乙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为 或 :

(一)连续 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二)因公司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连续 个月以上未到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员工替换员工原岗位,员工重新到岗上班的;

(四)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认为不利于工作需要调岗的;

(五)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岗位必须进行调整的。

(六)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七)绩效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

(八)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九)其它原因:

2、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 或 。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地点在上述地点之间作变更;

3、如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变动,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也按公司规章制度随之变动,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律师提示】需注意调岗的具体条件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配套有相应的工资标准。条款设计的目的是尽量保证用人单位取得用工的自由,能合法又灵活的调整员工的岗位和薪酬。因此:

1、工作地点精确到直辖市或地级市即可,太精确反而不利。可以列明几个工作地点供选择;

2、一般认为,空泛的约定甲方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是无效的,所以应尽量列明在某些具体的情况下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

3、薪酬推荐采用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的方式。基本工资不动,通过对绩效奖金的灵活调整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这需要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高水平的人力资源管理三者配合来实现这一目标。但要注意,薪酬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标准不可取,这会导致在仲裁或诉讼中将实发工资作为工资标准;

4、适当采用计件工资形式可以减少加班费的支出。

5、加班工资、带薪休假、产假的基数可以约定吗?《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加班工资基数、休假期间工资,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工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以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为标准。上述标准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6、可否在工资中扣除房租、伙食费?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所以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应该是可以的。注意应在工资条中明确。

三、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实行以下第__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工资____元/月,工资构成详见工资表;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2、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工资的发放时间作一定的调整,但甲方需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且工资延迟发放不得超过一个月。

3、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4、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执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未作规定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5、乙方同意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和计划生育假期间的工资,按如下标准计发:_____ 。但乙方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间甲方不再发工资。

带薪年休假按规定不适用约定。

6、双方同意由甲方提供下列衣食住行条件,并按下列标准收费,该费用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扣取:

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等规定。

2、乙方工作实行的工时制度根据其岗位确定。如就该岗位甲方已向劳动部门申请了特殊工时制,则乙方的工作时间实行特殊工时制;如该岗位未申请特殊工时制,则实行标准工时制。

3、实行标准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时,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律师提示】需注意加班审批制度和特殊工时制的意义。这一块可设计的不多。约定依法办事即可,就算约定了与法律相冲突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特殊工时制度需要审批,否则仅仅双方作出约定是无效的。但如果该岗位的特殊工时制确实已经审批,可在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却是标准工时制呢?此时仍应按标准工时制。所以,我们在劳动合同范本中设置了比较灵活的条款,工时制由岗位是否报批特殊工时制而定。

加班审批制度的约定是为了避免加班费。加班审批制度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进一步完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有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的义务,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以及工作规范;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律师提示】劳动纪律的约定可在某种程度上代替规章制度。但有一定风险,需要注意。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为乙方开办社会保险帐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用。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鉴于乙方已在其它单位或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开户和缴费,转出不便,乙方提出,甲方同意为其报销社保缴费,但乙方需提供有关正规票据,且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在甲方开户缴费时单位应承担社保费用部分的金额;

(3)鉴于乙方因为档案、社保手续转移困难等原因,乙方提出将甲方应承担社保费用每月发放给乙方,由其自行办理社保,甲方同意,每月社保费用按 发放给乙方。如将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则乙方应将该社保费用返还于甲方;

(4)甲方为乙方在其它单位开办社会保险帐户,依法承担社会保险费用,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但劳动关系仍然建立在甲乙双方之间。

【律师提示】福利待遇这一块,为便于灵活管理,应避免将福利待遇写进劳动合同,以方便将来进行调整。

社会保险是法定的,约定不交社保也是无效的。那么,双方约定甲方将甲方应缴部分返还给乙方是否有效呢?无效。此时乙方仍可要求补缴社保,但如果劳动合同及工资条等显示甲方确实将甲方缴纳部分交给了乙方,乙方又主张补缴,那么乙方应将该部分费用交出,并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的费用。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待遇等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____元以上或间接损____元以上的;

d)乙方在其它单位兼职,造成甲方名誉受损,或其它经济损失____元以上者;

e)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3、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劳动合同自动延期一年,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4、乙方应征入伍、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劳动者失踪但是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甲方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律师提示】1、应将几项法定条件细化,量化。如严重失职的标准,兼职造成损失的标准;

2、“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劳动合同自动延期一年,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除外。”这一条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要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但此时,仍然构成续订一次劳动合同。

3、除了上述法定条件外,不能再约定其它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条件。只能在劳动纪律章中进行细化。

九、特别约定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4)甲方规章制度要求的内容。

劳动合同终止前 个月内,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者的岗位。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提出后正式解除前变更劳动者的岗位。(脱密期)

上述保密义务不仅应在乙方在职期间,而且在乙方离职(不论任何原因)后 年内仍应履行。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2年内,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竞业限制的行业范围为 ;地域为 。竞业限制期间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月人民____元,每月底前支付。若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____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竞业限制协议为准。

在上述竞业限制期间内或在竞业限制义务开始之前,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停止支付经济补偿金,终止竞业限制协议。但在终止之前双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3、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含试用期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甲方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有关甲方管理、经营和产品的文件、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2)甲方的供应商、客户以及其他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资料

(3)包含甲方资料和信息的软件、磁盘、硬盘、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

(4)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工作工具、工作服、仪器、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具等。

(5)其它交接内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交接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超过三日仍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声明与确认

【律师提示】声明与确认也非常重要。这是为了履行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欺诈等。

1、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用人要求、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情况,并已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告知乙方,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均已告知。

2、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3、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包括有关劳动关系变更和解除的通知)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通信地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地址的,视为送达。

4、乙方确认,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下列“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代为进行和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代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代为解除。

紧急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5、乙方确认已收到甲方依法制定的下列规章制度文件,确认已经充分阅读并愿意遵照执行:

【律师提示】作为规章制度公示的一个依据,不过最好再有一些其它的规章制度公示的证据。有的劳动合同中规定,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这严格来讲有两个问题:1、这并不能作为有效的公示的证据;2、一旦规章制度修改,会产生一个法理上的冲突。

6、甲乙双方在用工前订立本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甲乙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解除本合同的,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____元。

【律师提示】在用工之前,双方尚未形成劳动关系,一般认为可以约定违约金。比如对那种应届毕业生。当然,这是个双刃剑,请用人单位注意使用,否则可能自己要承担违约责任。

7、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已订立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失效,之前签订的其他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培训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约定之岗位或工种,乙方已知悉其录用条件,包括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录用条件以及下列录用条件:

(1)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2)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或者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4)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6)未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7)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8)入职后不得拒绝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拒绝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

(9)不应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的;

(10) 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三天,迟到不得超过五次,不得有旷工;

(11) 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技能的;

(12) 试用期考核应达到60分以上;

(13) 完成试用期内工作任务;

(14)其它:______ 。

【律师提示】录用条件可以通过四种途径约定:(1)劳动合同;(2)单独的录用条件确认函;(3)规章制度;(4)其它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和招收录用费用;

(2)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如果上述损失无法准确计算,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岗位(工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之2倍。

【律师提示】赔偿范围还可以修改,包括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等。

2、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这种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岗位(工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之2倍。

【律师提示】这种约定严格来说是无效的。但仍能起一些心理作用。

3、按前述约定乙方需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律师提示】依据法律规定,就算造成损失,从工资中抵扣仍有法定的标准。

十二、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如果甲方的规章制度未作规定,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预览已结束 下载文档直接编辑打印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本网页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

找法网 > 合同范本 > 企业合同 > 劳动劳务 > 劳动合同 > 岗位 > 财会 >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
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
找法网(以下亦称“本网站”)是由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网律公司”)创建并运行维护。《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约定了找法网用户和网律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任何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浏览本网站信息、注册为本网站会员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网页、小程序等)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的行为,即表明已详细阅读以及了解本协议,将被视为对本协议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条款的约束。
总则
第一条

本网站是一个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平台和法律信息服务、帮当事人找律师的大型综合专业网站,目的是让用户取得最新的法律资讯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找对律师。除经特别声明外,本网站的任何新增服务、特点和功能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二条

本协议可以由网律公司适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经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若用户不接受更新修改后的协议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相关服务。

若用户继续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将被视为对更新修改后的本协议的无异议的认可及接受。

第三条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网律公司怀疑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网律公司相信用户的行为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损害网律公司或其用户的利益,网律公司有权在用户获知或不获知的情况下禁止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使用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并采取法律行动。 用户行为准则

用户行为准则
第四条

用户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先注册一个账户。注册流程如下:

(1)作为律师用户,在找法网注册页面上,输入律师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作为非律师用户的,在找法网注册页面上,输入手机号码。

(2)阅读《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找法网隐私政策》并勾选同意,审核通过后即可作为找法网的用户,访问、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

(3)注册成为找法网的用户免费。

第五条

用户在从事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行为时,必须以善意且谨慎的态度行事;用户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或者弱化本网站的各类合法权利与利益,不得利用本网站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且用户应当恪守下述承诺:

1、传输和利用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不将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

3、不干扰和扰乱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

4、遵守与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等。

第六条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网站的网络服务系统。
3、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及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

用户在本网站上放置的任何资料及上传的文件,用户须保证其形式、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并对此负有全部责任。网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用户在本网站发布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章、案例、咨询、评论、上传的图片以及解答回复等),须遵守网律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发布说明。如用户违规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责任由发布的用户自行负责,与网律公司无关。如果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侵犯他人隐私、著作等权利的内容,网律公司有权在不经用户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网站发布的作品,网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用户不得对本网站服务的任何部分或本网站服务之使用以及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第十条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网律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网律公司等额的赔偿。

免责声明
第十一条

本网站用户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网律公司立场。

第十二条

除上述内容所涉及条款外,出现以下情况时网律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网律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含系统升级和维护)而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其他缺陷。但网律公司承诺将竭尽所能减少因此而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2)用户在找法网发布对律师、单位及其他个人等的投诉信息,并由此产生争议和纠纷的。

(3)用户在找法网发布个人或他人真实信息,网律公司已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屏蔽、删除等处理措施的,用户与当事人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4)用户使用出现在找法网的外部链接、QQ群号、QQ、IM等信息,参加其他用户个人组织的活动或与其他用户进行个人交易并由此发生纠纷和其他伤害的。

(5)用户在找法网发布的除前述范围以外的其它信息,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6)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网律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网律公司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第十六条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网律公司所有。

我知道了
找法网隐私政策

最近更新日期:2022年5月31日

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5号时代E-PARK-7栋906,联系方式:400-666-2035,以下简称“我们”)系找法网的运营者。我们非常重视保护用户(以下亦称“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您在使用找法网时,我们会收集、使用、保存您的相关个人信息。为呈现我们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特制定本隐私政策,我们承诺严格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在您使用找法网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隐私政策,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您知晓并确认,您勾选“同意”本隐私政策并使用找法网,就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一、本隐私政策适用范围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所有找法网提供的页面、内容、服务、产品等,只要您访问、注册、使用找法网(包括网站、小程序等形式),均适用本隐私政策确定的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规则及政策。

二、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

为了让用户更好的访问、使用找法网的服务,我们会在用户自愿选择的情况下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使用找法网服务时,我们会收集并使用个人信息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2.1 在用户注册成为找法网会员时我们需要收集用户的手机号,对于律师用户还需要收集以下基本信息: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 收集用户手机号码的用途是为响应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的用户实名制以及在获得律师专业解答时予以同意电话联系;同时,找法网是一个以律师专业身份提供给普通用户专业法律解答及建议的平台,为验证律师的真实身份,确保提供给用户的内容真实专业,对于律师用户,我们需收集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律师手机号码。

2.2 用户访问、浏览找法网时需要收集用户的访问页面模块、访问IP、访问网站地址、访问时间、访问时长、访问的浏览器等,并会记录成日志留存用于防止恶意浏览及点击。

2.3 为了让用户获得更好的用户服务及体验,当找法网更新、安全性更新、服务更新或提供、维护、改进服务时,我们需要使用用户留存的个人资料与用户取得联系。

2.4 我们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前会获得用户或者用户监护人的同意或者明确授权,不会泄露及使用用户的隐私信息。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在合理范围内也会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而不需取得用户同意: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批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用户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用户或其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7)为订立、履行用户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8)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个人信息存储及保护

3.1我们将在本隐私政策载明的目的所需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最短保存期限之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前述期限届满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3.2 用户的个人信息存储在找法网的服务器上,我们根据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找法网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

3.3 为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使用户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使用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等方式来防止用户的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电子邮箱、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等重要信息不会被恶意获取。

3.4 我们对能接触到用户个人信息的员工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权限控制,与相关员工签署保密声明,监控相关员工的操作情况等措施。

3.5 我们通过校验账号密码、手机号码进行用户身份合法性鉴别,防止非经授权的介入。

3.6 用户的账户均有安全保护功能,但用户需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及密码等账户信息。如因用户自己的原因导致账户及密码等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需由用户本人负责。

四、您的权利

在您使用找法网期间,您可以通过相应页面提示或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以访问、更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注销账号的权利,您的意见会及时得到处理。

4.1访问及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如您希望访问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点击“【登录】-【助手】”并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或您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响应您的请求。

4.2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与您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2)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停止公开披露的行为,并发布通知要求相关接收方删除相应的信息;

(3)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或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4.3注销账户

若用户不再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可以选择注销注册账户。为更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我们只开通了人工注销账户的途径,用户可以通过找法网页面上展现的客服服务热线、QQ等方式联系找法网客服,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客服核对无误后,将用户账户予以注销。用户账户信息注销后,我们不再提供找法网相关服务及产品,不再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与您账户相关的个人信息或做匿名化处理。

五、未成年人保护

5.1 用户是未成年人的,在使用找法网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隐私政策,清楚了解本隐私政策的内容以及找法网需要收集的信息。若监护人或者未成年用户任何一方不同意本隐私政策内容的,未成年用户应当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找法网。

5.2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通过目前的技术手段保护未成年人信息的安全性及保密性。

5.3 若监护人发现其监护的未成年人私自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的,或者对未成年人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有疑问的,监护人可以及时联系找法网,我们会及时处理。

六、本隐私政策的更新

本隐私政策可能会由我们适时更新,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隐私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我知道了
下载文档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
立即下载
发送至邮箱

请输入邮箱地址

离开 确认

确定要放弃付款吗?

3+个已购买当事人给予这个范本好评

极速下载
低价透明
专业权威
word文档
持续更新
合规有效
暂时放弃 继续支付
收银台
支付成功后获得文档使用权限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
3次下载
共16页
17.79KB
¥9.9
选择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
需支付:¥9.9
立即支付

是否支付成功?

支付失败 支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