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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精品 共2页
大学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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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_________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与_________大学(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参加_______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录取_________为_________专业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入学,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修业期满后,派遣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公费医疗待遇,到外地调查、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的旅差费自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与委托培养研究生制定培养方案和学习计划,按国家有关要求,组织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

2.乙方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奖惩办法与国家计划内研究生相同。

3.委托培养研究生修业期满,乙方负责发给相应学历证书。凡按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的,发给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凡因故未修完课程或因课程考试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4.研究生学习结束,乙方负责将其档案和有关材料转回甲方。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每人每年_________元,在每学年开学时付给乙方,委托培养研究生凭交费单据注册入学。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搞好委托培养研究生业务学习、政治思想等工作,在可能情况下协助提供实习场所、资料、研究课题以及有利地完成其学业的有关条件。

四、委托培养研究生,因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经乙方批准,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凡在校超过二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培养费不退;在校不超过三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经费退还一半。

五、在修业期间,如发生协议以外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最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培研究生(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甲方交付培养费可面交或银行汇款,银行汇款请寄: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汇款请注明_________级_________专业_________研究生培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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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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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网律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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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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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网律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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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日期: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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