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
搜索
酒店转让合同 精品 共5页
酒店转让合同
2022-10-09 129次下载 11.83KB
售价: 9.9
距离结束
001459
原价30元,限时折扣

酒店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服务人员”。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准备一份其指派的专职服务人员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给乙方的管事部经理。每两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每天的值班时间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将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自己的员工,每天从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员工在垃圾房内清理垃圾,每天清运垃圾的时间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要时刻听从乙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5、在乙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清洁卫生工作时,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深圳市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如甲方指派人员不具备第6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乙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项条件的人员替代。

7、对于将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员,甲方要提供他们的登记照(两张),身份证和完整的人事资料。此外,每个甲方的指派服务人员必须交有效健康证,以证明他们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8、对于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甲方必须为他们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9、甲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堆放、运输、处理管理和其它),这些过程与清洁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关。甲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深圳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不负责酒店任何装修垃圾。)

10、乙方员工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甲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乙方负责给甲方水、电清洗垃圾房,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乙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乙方提供服务。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辖区的甲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甲方必须保证指派的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甲方指派人员发现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甲方指派人员都不准从乙方管辖区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甲方指派人员正在拿乙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2000-4000元(人民币)的罚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员有严重过失,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会退还甲方按规定已预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过失情节的轻重程度将以酒店“员工手册”为标准。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当值时必须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保安及卫生的规章制度。

16、甲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乙方保安人员(或其指派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乙方管辖区域。

17、此项协议中所有费用将由甲方负责,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缴交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任何违例事故,协议期满时退还给甲方。甲方应于每月十日前按时向乙方缴纳该月管理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18、由乙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19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要求为前提,乙方在此声明:下列物品属于“或卖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类剩菜剩饭等(乙方不再使用)

各类纸包装及空盒(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铝、锡制盒或罐(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玻璃瓶(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用过的食用油(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泔水(不可以倒进市内排水系统里)

各种供动物食用的垃圾(人适合人类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卖垃圾,这类情况时,请参考第20条规定。

20、对于需要在酒店内使用的某些可卖垃圾,乙方可以随时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愿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这些垃圾而提出赔偿或补偿。不过,乙方会保证这些垃圾在第21条规定的时间处理。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合同

21、乙方声明:按此合同规定,甲方是可卖垃圾处理的独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内,就可卖给垃圾处理一事,再与第三方签约。但是,若深圳市环卫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规定就不适用。

此合同的终止:

A、乙方将有权提前解除协议而无须作任何解释。

B、如果有关省市或政府部门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或者施 市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果发生此情况,甲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损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预付风险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书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且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预付给乙方的款项。

22、此合同之有效期为壹年,即2001年02月01日至2002年02月01日。

23、如果双方合作良好,服务到位,则会在此合同到期时,续签合同。

24、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会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览已结束 下载文档直接编辑打印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本网页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

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
找法网(以下亦称“本网站”)是由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网律公司”)创建并运行维护。《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约定了找法网用户和网律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任何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浏览本网站信息、注册为本网站会员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网页、小程序等)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的行为,即表明已详细阅读以及了解本协议,将被视为对本协议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条款的约束。
总则
第一条

本网站是一个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平台和法律信息服务、帮当事人找律师的大型综合专业网站,目的是让用户取得最新的法律资讯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找对律师。除经特别声明外,本网站的任何新增服务、特点和功能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二条

本协议可以由网律公司适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经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若用户不接受更新修改后的协议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相关服务。

若用户继续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将被视为对更新修改后的本协议的无异议的认可及接受。

第三条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网律公司怀疑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网律公司相信用户的行为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损害网律公司或其用户的利益,网律公司有权在用户获知或不获知的情况下禁止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使用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并采取法律行动。 用户行为准则

用户行为准则
第四条

用户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先注册一个账户。注册流程如下:

(1)作为律师用户,在找法网注册页面上,输入律师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作为非律师用户的,在找法网注册页面上,输入手机号码。

(2)阅读《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找法网隐私政策》并勾选同意,审核通过后即可作为找法网的用户,访问、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

(3)注册成为找法网的用户免费。

第五条

用户在从事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行为时,必须以善意且谨慎的态度行事;用户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或者弱化本网站的各类合法权利与利益,不得利用本网站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且用户应当恪守下述承诺:

1、传输和利用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不将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

3、不干扰和扰乱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

4、遵守与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等。

第六条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网站的网络服务系统。
3、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及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

用户在本网站上放置的任何资料及上传的文件,用户须保证其形式、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并对此负有全部责任。网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用户在本网站发布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章、案例、咨询、评论、上传的图片以及解答回复等),须遵守网律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发布说明。如用户违规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责任由发布的用户自行负责,与网律公司无关。如果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侵犯他人隐私、著作等权利的内容,网律公司有权在不经用户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网站发布的作品,网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用户不得对本网站服务的任何部分或本网站服务之使用以及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第十条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网律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网律公司等额的赔偿。

免责声明
第十一条

本网站用户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网律公司立场。

第十二条

除上述内容所涉及条款外,出现以下情况时网律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网律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含系统升级和维护)而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其他缺陷。但网律公司承诺将竭尽所能减少因此而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2)用户在找法网发布对律师、单位及其他个人等的投诉信息,并由此产生争议和纠纷的。

(3)用户在找法网发布个人或他人真实信息,网律公司已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屏蔽、删除等处理措施的,用户与当事人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4)用户使用出现在找法网的外部链接、QQ群号、QQ、IM等信息,参加其他用户个人组织的活动或与其他用户进行个人交易并由此发生纠纷和其他伤害的。

(5)用户在找法网发布的除前述范围以外的其它信息,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6)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网律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网律公司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第十六条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网律公司所有。

我知道了
找法网隐私政策

最近更新日期:2022年5月31日

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5号时代E-PARK-7栋906,联系方式:400-666-2035,以下简称“我们”)系找法网的运营者。我们非常重视保护用户(以下亦称“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您在使用找法网时,我们会收集、使用、保存您的相关个人信息。为呈现我们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特制定本隐私政策,我们承诺严格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在您使用找法网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隐私政策,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您知晓并确认,您勾选“同意”本隐私政策并使用找法网,就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一、本隐私政策适用范围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所有找法网提供的页面、内容、服务、产品等,只要您访问、注册、使用找法网(包括网站、小程序等形式),均适用本隐私政策确定的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规则及政策。

二、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

为了让用户更好的访问、使用找法网的服务,我们会在用户自愿选择的情况下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使用找法网服务时,我们会收集并使用个人信息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2.1 在用户注册成为找法网会员时我们需要收集用户的手机号,对于律师用户还需要收集以下基本信息: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 收集用户手机号码的用途是为响应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的用户实名制以及在获得律师专业解答时予以同意电话联系;同时,找法网是一个以律师专业身份提供给普通用户专业法律解答及建议的平台,为验证律师的真实身份,确保提供给用户的内容真实专业,对于律师用户,我们需收集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律师手机号码。

2.2 用户访问、浏览找法网时需要收集用户的访问页面模块、访问IP、访问网站地址、访问时间、访问时长、访问的浏览器等,并会记录成日志留存用于防止恶意浏览及点击。

2.3 为了让用户获得更好的用户服务及体验,当找法网更新、安全性更新、服务更新或提供、维护、改进服务时,我们需要使用用户留存的个人资料与用户取得联系。

2.4 我们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前会获得用户或者用户监护人的同意或者明确授权,不会泄露及使用用户的隐私信息。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在合理范围内也会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而不需取得用户同意: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批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用户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用户或其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7)为订立、履行用户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8)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个人信息存储及保护

3.1我们将在本隐私政策载明的目的所需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最短保存期限之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前述期限届满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3.2 用户的个人信息存储在找法网的服务器上,我们根据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找法网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

3.3 为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使用户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使用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等方式来防止用户的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电子邮箱、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等重要信息不会被恶意获取。

3.4 我们对能接触到用户个人信息的员工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权限控制,与相关员工签署保密声明,监控相关员工的操作情况等措施。

3.5 我们通过校验账号密码、手机号码进行用户身份合法性鉴别,防止非经授权的介入。

3.6 用户的账户均有安全保护功能,但用户需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及密码等账户信息。如因用户自己的原因导致账户及密码等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需由用户本人负责。

四、您的权利

在您使用找法网期间,您可以通过相应页面提示或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以访问、更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注销账号的权利,您的意见会及时得到处理。

4.1访问及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如您希望访问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点击“【登录】-【助手】”并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或您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响应您的请求。

4.2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与您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2)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停止公开披露的行为,并发布通知要求相关接收方删除相应的信息;

(3)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或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4.3注销账户

若用户不再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可以选择注销注册账户。为更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我们只开通了人工注销账户的途径,用户可以通过找法网页面上展现的客服服务热线、QQ等方式联系找法网客服,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客服核对无误后,将用户账户予以注销。用户账户信息注销后,我们不再提供找法网相关服务及产品,不再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与您账户相关的个人信息或做匿名化处理。

五、未成年人保护

5.1 用户是未成年人的,在使用找法网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隐私政策,清楚了解本隐私政策的内容以及找法网需要收集的信息。若监护人或者未成年用户任何一方不同意本隐私政策内容的,未成年用户应当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找法网。

5.2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通过目前的技术手段保护未成年人信息的安全性及保密性。

5.3 若监护人发现其监护的未成年人私自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的,或者对未成年人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有疑问的,监护人可以及时联系找法网,我们会及时处理。

六、本隐私政策的更新

本隐私政策可能会由我们适时更新,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隐私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我知道了
下载文档
酒店转让合同
立即下载
发送至邮箱

请输入邮箱地址

离开 确认

确定要放弃付款吗?

129+个已购买当事人给予这个范本好评

极速下载
低价透明
专业权威
word文档
持续更新
合规有效
暂时放弃 继续支付
收银台
支付成功后获得文档使用权限
酒店转让合同
129次下载
共5页
11.83KB
¥9.9
选择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
需支付:¥9.9
立即支付

是否支付成功?

支付失败 支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