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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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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管理制度

操作精要与提示

制度要素

操作要点

操作说明

主要涉及部门项目部
主要涉及人员电梯管理人员



管控内容

*电梯驾驶人上岗前,需通过安全技术培训;

*电梯投入使用前,需经过必要检查和准备工作;

* 电梯使用过程中,各有关人员需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明确文明乘梯要求;

*明确电梯故障与维修事项。



重点是在电梯安全管理。

管控表单

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电梯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状态,更好地为业主(乘客)服务,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受托管理服务的物业区域内电梯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梯管理人员职责

一、电梯巡视员负责电梯运行期间的日常巡视工作,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二、电梯巡视班长负责检查本班电梯巡视员的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巡视员工作以及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三、电梯集警室值班员负责接收乘客求助和电梯巡视员电梯巡视与报修,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做好记录。

四、项目经理应熟悉小区电梯分布情况,并按实际情况合理调配用工,对巡视员、班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五、项目部行政专员对巡视员身份证、上岗证等进行整理归档。

六、由公司委托的电梯维保公司负责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电梯安全

一、电梯行驶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一)打开厅外电梯基站锁,开启层门,启动电梯。

(二)进入轿厢后,认真检查各控制开关及照明、通风和集警设施(警铃、电话)通话是否正常,安全触板是否灵敏可靠,轿厢内显示是否正常。

(三)检查厅门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是否运行。

(四)选层将电梯上、下试验行驶一次,无异常运行时方可使用。

(五)电梯运行期间,按管理规定对电梯进行巡检。

(六)如需锁梯电梯返回基站,确认轿厢无人方可进行,厅门关闭后检查厅门是否锁闭。

二、电梯24小时不间断运行(故障、例行检修及不可抗力除外),电梯巡视员夜间值班时,应公布呼叫电话和值班房号。

三、提示乘客文明乘梯,运送货物时要重点跟踪、监督协助,严禁超载,禁运超长、超宽物品。

四、运送货物时及时提醒运货人员爱护电梯设备,若损坏电梯(撞坏灯罩、灯管,电梯掉漆等),由用梯人员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电梯内禁止烟火,严禁装运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六、劝阻乘客禁止用各种尖锐物品选层,不要恶意选层。

七、电梯巡视员工每日对所辖电梯进行巡视检查。正常情况与接班后10分钟和交班前2小时开始对所辖电梯逐梯、逐层巡视各1次,巡视时从一层乘梯直驶顶层检查机房门情况,然后从顶层顺楼梯步行向下逐层检查外呼面板、厅门及防护设施。当班期间逐梯选层巡视2次,选层数量不少于总层高的1/3,对轿厢内显示、各层开关门、灯光、报警、公示、运行舒适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集警室或班长,并认真填写电梯运行记录。

八、每日清洁电梯轿厢内、厅门及乘客可见部分卫生2次,巡查3次,有污迹及时清理,为业主(乘客)提供清洁、舒适的乘梯环境,清洁时注意文明语言与礼让。

九、巡视期间,进出楼宇后注意随手锁闭电子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宇。

十、保持好电梯内对外公示齐全,并向业主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十一、电梯的运行

(一)电梯轿厢操纵箱上方粘贴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

(二)确保电梯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绝不“带病”运行。

(三)按照政府规定提前一个月对将要年检电梯进行报检。

(四)电梯例行保养维修需要在首层挂检修牌。

(五)报警通话、标识、报修电话明显,通话正常。

(六)电梯设备台账清晰、准确、完整,归档及时,查阅方便。

第四章电梯的维护与维修

一、电梯的维护

(一)项目部电梯主管对电梯的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及保养情况实行巡视检查,每日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5部并做好记录。

(二)电梯工程师每周应对所管辖区域电梯进行一次抽查,数量不少于15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维保单位进行修理、调整和更换,如发现重大损坏时,应立即报告经理。

(三)项目部工程副经理按月检项目对各区所管辖区内的电梯进行检查,并对电梯设备进行抽查。

(四)电梯发生故障后,电梯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首层挂电梯检修牌、工作时文明礼貌并做好对业主的解释。

二、电梯的维修

(一)维修时限:电梯出现故障,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维修时一般应在30分钟维修完毕。对急迫性维修,应于23:00至次日5:00以内完工。维修完毕,电梯主管确认完毕并做好记录。

(二)电梯大修

电梯大修必须进行有业主代表参加的招标小组组织的公开招投标,选择中标单位。

三、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

(一)电梯的维保工作委托电梯维护有限公司负责。

(二)电梯主管负责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与检查。

(三)电梯维保单位要做出周、月、季、年保养计划,并提供给项目部电梯主管,电梯主管根据维保单位的维保计划进行跟踪,并在检查记录和保养记录上签字确认。

(四)电梯维保内容以公司与维保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和相关合同为准。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置

一、停电或电梯故障造成轿厢关人时的处置

(一)发生轿厢关人事件时,电梯巡视员、集警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并向电梯主管报告。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在救援人员未到达前,其它人员不得随意处理,以免发生危险。

(二)电梯巡视员、集警人员利用轿厢对讲安抚乘客保持镇定,并劝阻不要做试图用手拉门等动作,切勿尝试自行设法离开电梯轿厢,同时告知、安慰被关乘客安心等候救援。

(三)电梯处于平层区内时,可用电梯厅门钥匙打开电梯厅门放出被困乘客。当轿厢停在两层楼之间时,则将电梯移至平层楼面后,让乘客离去。如不能以检修方式慢车开动电梯则需在机房盘车,以使电梯平层。

(四)在紧急情况下盘动电梯放人时,必须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利用钢丝绳楼层标记确认电梯平层位置,并预先告知被困乘客静候解救。

(五)在进行盘动电梯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总开关,当盘动电梯至接近平层楼面后,将制动装置复原,然后用电梯厅门钥匙打开电梯厅门放出被困乘客。

(六)电梯维修人员应在到达现场15分钟内将被困人员放出,在被困人员放出后30分钟内恢复电梯运行。

二、电梯发生火灾时的处置

(一)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经理应立即通知秩序维护大队并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灭火。

(二)当发生火灾时,电梯巡视员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不要乘坐电梯,从楼梯撤走。

(三)立即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

(四)井道或轿厢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五)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安全位置,远离火灾现场,以免火灾蔓延。

(六)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而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七)当火灾火势继续燃烧蔓延时,必要时报警119救援。

(八)扑灭火灾后,项目部经理应立即联系购买配件并组织技术人员抢修电梯。如火灾没有造成电梯电气、机械配件损坏,应在2小时内恢复电梯,一般性损坏应在24小时内恢复电梯。如火灾造成电梯大量电气、机械配件损坏,应在8日内恢复电梯运行。

(九)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应分析火灾的发生原因,针对火灾事故分析原因加强培训教育,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三、电梯发生浸水事故时的处置

(一)当井道内进水时,应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中止运行,分断急停开关,及时报告维修人员和项目部电梯主管。

(二)维修人员和电梯管理员应在接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当电梯井道、轿厢已经进水时,应分断电梯总电源。

(三)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时,或进水已将轿厢淋湿时,无论电梯在何层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防止发生短路、触电事故。

(四)发生浸水时,应迅速采取措施,设法使电气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

(五)电梯被水浸后,对浸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拆除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等方法,经维修人员检查测试、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电梯轻微浸水、没有电气配件损坏,应在2小时内恢复电梯运行;电梯严重浸水造成电气配件损坏,应在48小时内恢复电梯运行。

第六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并修订。

二、本制度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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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日期: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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