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
搜索
电视剧联合投资摄制合作合同 精品 共14页
电视剧联合投资摄制合作合同
2022-10-08 0次下载 15.08KB
售价: 9.9
距离结束
001459
原价30元,限时折扣

电视剧联合投资摄制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法定住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人: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依法注册成立并存续,有权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电视剧制作单位,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____________种)》

2.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依法注册成立并存续的法人单位。

3.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投资摄制______集电视剧《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电视剧”)。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意向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

1.1电视剧总投资预算初定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每集预算初定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投资预算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其中以______方式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占总投资预算的___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其中以______方式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占总投资预算的______%。

电视剧暂定为______集。集数以国家广电总局最终批复为准。电视剧每集实长为______分钟(含片头片尾)。

1.2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种方式出资:

1.2.1一次性缴付出资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缴付各自认缴的全部出资额。

1.2.2分期缴付出资

(1)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缴付各自认缴出资额的______%;

(2)甲乙双方应于电视剧开机之日起____日内缴付各自认缴出资额的______%;

(3)甲乙双方应于电视剧拍摄过半之日起____日内缴付各自认缴出资额的______%。

1.3甲乙双方应将认缴的货币出资额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汇入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以非货币方式认缴的出资额,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至______(地点),并办理有关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4因剧情及拍摄的实际需要,增加电视剧的集数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总预算不足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追加相应的投资,并按双方届时另行商定的时间将追加的投资汇入本协议约定的账户或交付至约定的指定地址。

1.5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出资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1.6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可联系新的投资方,但联系的新投资方加入电视剧拍摄必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共同与之签订联合投资合同。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权益按届时双方另行签订的或由甲乙双方与新投资方签订的联合投资合同确定。

第二条剧本著作权

2.1剧本著作权情况如下列______:

2.1.1剧本由______方委托______创作,______方享有将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的著作权(______方与______签署的《委托创作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方已为剧本支付了______万元的使用费。

2.1.2剧本由______方从著作权人______处购买所得,______方已取得将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的许可(______方与著作权人______签署的《许可使用合同》或《著作权转让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方已为剧本支付了______万元的使用费或转让费。

2.1.3剧本由______方创作,______方享有将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的著作权。创作剧本发生费用______万元。

2.1.4______方从作品原著作权人______处取得了将______作品改编成电视剧剧本并拍摄成电视剧的许可使用权(______方与作品原著作权人______签署的《许可使用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剧本需另行聘请编剧编写。

2.1.5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剧本购买、创作、改编产生的费用,计人电视剧成本。从电视剧发行收人中扣减。

2.2因原著、剧本的著作权权属产生的争议,由原著、剧本的提供方负责解决,因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原著、剧本的提供方应赔偿因此给______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电视剧著作权

3.1因联合摄制电视剧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的著作权、商标权,甲乙双方按如下第______种方式享有:

3.1.1按双方出资比例享有;

3.1.2共同共有;

3.1.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电视剧所形成的著作权无论以何种方式享有,电视剧播出一年后(从首播之日起计算),电视剧著作权的后续行使由______方全权负责,但______方在与第三方签订相关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前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相关合同后将合同的复印件提交对方备案。

第四条剧组组建

4.1______方负责摄制组(以下简称“剧组”)的组建。______方应制定剧组管理办法,并报______方审核同意,以保证剧组拍摄工作的顺利进行。剧组管理办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剧组全部工作人员由______方负责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导演聘用合同、演员聘用合同等,但劳务合同中因此产生的______方的责任、义务由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

剧组主创人员包括导演、编剧(如需)、男主角、女主角、电视剧歌曲创作者、演唱者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其他剧组工作人员由______方确定。

4.2甲方委派______、乙方委派______作为专职负责人住组参加电视剧的拍摄,共同负责剧组、拍摄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与拍摄电视剧有关而订立的合同或协议,需取得前述两名专职负责人的共同同意,并由______方对外签署。

第五条资金使用

5.1______方负责电视剧资金的管理与建账。______方应制定电视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报______方审核同意,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电视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5.2______方的会计记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财务会计凭证由______方负责保管。______方支出资金时,需取得甲乙双方委派的两名专职负责人的共同签字确认。事后需取得相关的财务支出票据。

5.3______方应于每月的____日前向______方提交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______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对电视剧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因财务审计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负担,______方应对审计工作予以配合及协助。

第六条拍摄

6.1______方负责电视剧的具体拍摄工作______方负责电视剧的申请、报批、送审、取得发行许可证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计入电视剧拍摄成本。

6.2电视剧的拍摄时间及地点如下:

6.2.1开机时间:

6.2.2停机时间:

6.2.3出片时间:

6.3电视剧的拍摄地点为:____________;根据剧情需要需移至其他地点拍摄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4双方住组工作人员应督促、监督导演做好电视剧拍摄过程中的安全工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______方应在与导演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安全责任条款。

甲乙双方应为剧组全体人员、设备的安全购买保险,并由______方代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第七条署名

7.1电视剧“联合摄制单位”的署名顺序按______方在前、______方在后的顺序排列。

甲乙双方可分别指定一人署名为出品人。但署名的出品人应具备相应资质。“出品人”的署名顺序按______方在前、______方在后的顺序排列。

甲乙双方可分别指定一人署名为制片人。但署名的制片人应具备相应资质。“制片人”的署名顺序按______方在前,______方在后的顺序排列。

电视剧的总监制由______方指定的人署名。

7.2其他演职人员署名按剧中相应角色和职务由______方负责排列。

7.3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和字体大小由双方共同确定。

第八条宣传

8.1______方负责电视剧的宣传活动。______方要求______方参加电视剧的宣传活动时,______方应按______方的要求参加电视剧的宣传活动。

8.2______方不得以自己的或______方的或剧组的名义就电视剧对外发表任何言论及宣传。

第九条发行

9.1电视剧的发行价格,发行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具体发行工作由______方负责,并由______方与电视剧购买方签订发行合同。______方应将签订的发行合同复印件提交______方备案。

9.2因电视剧发行产生的收入汇入______方指定的账户。______方在分配前应妥善保管该收人,不能擅自处分、截留或挪用。

第十条电视剧参展、参奖

10.1电视剧参加国内、国外电视剧展、电视剧节的,应经双方同意,并由______方具体负责。

10.2电视剧参加国内、国外奖项评选的,应经双方同意,并由______方具体负责。

10.3电视剧的获奖荣誉由双方共享。奖金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获奖证书及奖杯由______方负责保管。电视剧若获个人单项奖的,奖金和证书归获奖者个人所有。

第十一条收益分配

11.1因电视剧形成的净收益或亏损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分配或承担。

所谓净收益,指电视剧的总收入减去电视剧的成本、费用总额。电视剧的成本、费用总额必须是为拍摄电视剧直接支付的成本、费用以及其他经双方一致同意的项目费用。

所有应缴税款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电视剧的总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收人、赞助收入、广告收入(含植入广告收人)、变卖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甲乙双方均可为电视剧引入赞助方及广告客户,但引入的赞助方及广告客户均需另一方同意,并由双方与赞助方、广告客户签订合同。引入赞助方、广告客户的一方可获得赞助款项、广告收入的______%,其余______%计入总收入。

投资者投入的实物资产、为拍摄电视剧所购买的资产,在电视剧拍摄结束后,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实物资产的价值,变卖出售或折抵双方的投资款或应分利润。

11.2净收益自首播之日起每间隔3个月计算分配一次。______方应在核算期后____日内将净收益计算分配表交与______方核对。经一方核对无误后,______方应将______方的投资款及应得净收益在核对无误后____日内返还及支付给______方。

自电视剧首播之日起一年后,______方不再按照前述约定向______方提交净收益计算分配表。但______方应在获得每笔收人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笔收入形成的净收益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给______方。

第十二条保密义务

12.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等信息)。

12.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等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12.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不按时、足额交付认缴的出资额,每逾期____日,应按应缴未缴出资额的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2______方违法本协议的约定,不按时足额向______方返还及支付投资款及净收益的,每逾期____日,应按应付投资款及净收益总额的______‰向______方支付违约金。

13.3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按本协议总投资预算总额的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3.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经守约方提出,在守约方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因此解除的,违约方不再享有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同时违约方应按本协议总投资预算总额的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14.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2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

15.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5.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6.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6.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6.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6.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通知与送达

17.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砰;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17.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之日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8.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8.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8.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19.除合同中另有约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约定的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十条合同附件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本合同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览已结束 下载文档直接编辑打印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本网页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

找法网 > 合同范本 > 企业合同 > 公司经营 > 投资协议 > 其他 > 委托投资 > 电视剧联合投资摄制合作合同
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
找法网(以下亦称“本网站”)是由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网律公司”)创建并运行维护。《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约定了找法网用户和网律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任何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浏览本网站信息、注册为本网站会员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网页、小程序等)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的行为,即表明已详细阅读以及了解本协议,将被视为对本协议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条款的约束。
总则
第一条

本网站是一个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平台和法律信息服务、帮当事人找律师的大型综合专业网站,目的是让用户取得最新的法律资讯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找对律师。除经特别声明外,本网站的任何新增服务、特点和功能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二条

本协议可以由网律公司适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经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若用户不接受更新修改后的协议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相关服务。

若用户继续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将被视为对更新修改后的本协议的无异议的认可及接受。

第三条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网律公司怀疑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网律公司相信用户的行为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损害网律公司或其用户的利益,网律公司有权在用户获知或不获知的情况下禁止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使用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并采取法律行动。 用户行为准则

用户行为准则
第四条

用户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先注册一个账户。注册流程如下:

(1)作为律师用户,在找法网注册页面上,输入律师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作为非律师用户的,在找法网注册页面上,输入手机号码。

(2)阅读《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找法网隐私政策》并勾选同意,审核通过后即可作为找法网的用户,访问、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

(3)注册成为找法网的用户免费。

第五条

用户在从事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行为时,必须以善意且谨慎的态度行事;用户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或者弱化本网站的各类合法权利与利益,不得利用本网站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且用户应当恪守下述承诺:

1、传输和利用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不将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

3、不干扰和扰乱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

4、遵守与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等。

第六条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网站的网络服务系统。
3、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及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

用户在本网站上放置的任何资料及上传的文件,用户须保证其形式、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并对此负有全部责任。网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用户在本网站发布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章、案例、咨询、评论、上传的图片以及解答回复等),须遵守网律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发布说明。如用户违规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责任由发布的用户自行负责,与网律公司无关。如果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侵犯他人隐私、著作等权利的内容,网律公司有权在不经用户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网站发布的作品,网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用户不得对本网站服务的任何部分或本网站服务之使用以及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第十条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网律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网律公司等额的赔偿。

免责声明
第十一条

本网站用户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网律公司立场。

第十二条

除上述内容所涉及条款外,出现以下情况时网律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网律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含系统升级和维护)而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其他缺陷。但网律公司承诺将竭尽所能减少因此而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2)用户在找法网发布对律师、单位及其他个人等的投诉信息,并由此产生争议和纠纷的。

(3)用户在找法网发布个人或他人真实信息,网律公司已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屏蔽、删除等处理措施的,用户与当事人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4)用户使用出现在找法网的外部链接、QQ群号、QQ、IM等信息,参加其他用户个人组织的活动或与其他用户进行个人交易并由此发生纠纷和其他伤害的。

(5)用户在找法网发布的除前述范围以外的其它信息,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6)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网律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网律公司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第十六条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网律公司所有。

我知道了
找法网隐私政策

最近更新日期:2022年5月31日

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5号时代E-PARK-7栋906,联系方式:400-666-2035,以下简称“我们”)系找法网的运营者。我们非常重视保护用户(以下亦称“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您在使用找法网时,我们会收集、使用、保存您的相关个人信息。为呈现我们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特制定本隐私政策,我们承诺严格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在您使用找法网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隐私政策,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您知晓并确认,您勾选“同意”本隐私政策并使用找法网,就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一、本隐私政策适用范围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所有找法网提供的页面、内容、服务、产品等,只要您访问、注册、使用找法网(包括网站、小程序等形式),均适用本隐私政策确定的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规则及政策。

二、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

为了让用户更好的访问、使用找法网的服务,我们会在用户自愿选择的情况下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使用找法网服务时,我们会收集并使用个人信息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2.1 在用户注册成为找法网会员时我们需要收集用户的手机号,对于律师用户还需要收集以下基本信息: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 收集用户手机号码的用途是为响应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的用户实名制以及在获得律师专业解答时予以同意电话联系;同时,找法网是一个以律师专业身份提供给普通用户专业法律解答及建议的平台,为验证律师的真实身份,确保提供给用户的内容真实专业,对于律师用户,我们需收集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律师手机号码。

2.2 用户访问、浏览找法网时需要收集用户的访问页面模块、访问IP、访问网站地址、访问时间、访问时长、访问的浏览器等,并会记录成日志留存用于防止恶意浏览及点击。

2.3 为了让用户获得更好的用户服务及体验,当找法网更新、安全性更新、服务更新或提供、维护、改进服务时,我们需要使用用户留存的个人资料与用户取得联系。

2.4 我们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前会获得用户或者用户监护人的同意或者明确授权,不会泄露及使用用户的隐私信息。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在合理范围内也会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而不需取得用户同意: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批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用户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用户或其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7)为订立、履行用户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8)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个人信息存储及保护

3.1我们将在本隐私政策载明的目的所需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最短保存期限之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前述期限届满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3.2 用户的个人信息存储在找法网的服务器上,我们根据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找法网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

3.3 为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使用户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使用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等方式来防止用户的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电子邮箱、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等重要信息不会被恶意获取。

3.4 我们对能接触到用户个人信息的员工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权限控制,与相关员工签署保密声明,监控相关员工的操作情况等措施。

3.5 我们通过校验账号密码、手机号码进行用户身份合法性鉴别,防止非经授权的介入。

3.6 用户的账户均有安全保护功能,但用户需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及密码等账户信息。如因用户自己的原因导致账户及密码等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需由用户本人负责。

四、您的权利

在您使用找法网期间,您可以通过相应页面提示或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以访问、更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注销账号的权利,您的意见会及时得到处理。

4.1访问及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如您希望访问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点击“【登录】-【助手】”并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或您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响应您的请求。

4.2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与您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2)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停止公开披露的行为,并发布通知要求相关接收方删除相应的信息;

(3)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或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4.3注销账户

若用户不再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可以选择注销注册账户。为更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我们只开通了人工注销账户的途径,用户可以通过找法网页面上展现的客服服务热线、QQ等方式联系找法网客服,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客服核对无误后,将用户账户予以注销。用户账户信息注销后,我们不再提供找法网相关服务及产品,不再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与您账户相关的个人信息或做匿名化处理。

五、未成年人保护

5.1 用户是未成年人的,在使用找法网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隐私政策,清楚了解本隐私政策的内容以及找法网需要收集的信息。若监护人或者未成年用户任何一方不同意本隐私政策内容的,未成年用户应当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找法网。

5.2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通过目前的技术手段保护未成年人信息的安全性及保密性。

5.3 若监护人发现其监护的未成年人私自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的,或者对未成年人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有疑问的,监护人可以及时联系找法网,我们会及时处理。

六、本隐私政策的更新

本隐私政策可能会由我们适时更新,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隐私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我知道了
下载文档
电视剧联合投资摄制合作合同
立即下载
发送至邮箱

请输入邮箱地址

离开 确认

确定要放弃付款吗?

0+个已购买当事人给予这个范本好评

极速下载
低价透明
专业权威
word文档
持续更新
合规有效
暂时放弃 继续支付
收银台
支付成功后获得文档使用权限
电视剧联合投资摄制合作合同
0次下载
共14页
15.08KB
¥9.9
选择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
需支付:¥9.9
立即支付

是否支付成功?

支付失败 支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