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
搜索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书 精品 共11页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书
2022-10-08 5次下载 13.77KB
售价: 9.9
距离结束
001459
原价30元,限时折扣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书

甲方(提供培训方):____________

机构名称(与民非登记证/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一致):____________

办学地址:_________

审批机关:________ 登记注册机关:____________

办学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线上机构 ICP 备案号: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民非登记证/营业执照有效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接受培训方监护人):____________

学员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

就读学校:________ 就读年级: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监护人姓名:_______ 与学员关系: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

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健康

成长规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培训服务

本培训项目属于(单选)?线下学科类培训 ?线上学

科类培训 ?线下非学科类培训 ?线上非学科类培训

(一)培训项目

课程名称:________ 班级编号:____________

课程顾问(经办人):___ 总课时数(节):____________

每次培训课时(节):___ 上课时间:____________

开课日期:_________ 预计结课日期:_______

(二)培训要求

1.培训方式:

?一对一(或一对 )面授

?大班额面授课(标准:__ 人-- 人)

?小班额面授课(班级限额≤ 人)?其他方式:____________

?最低开班人数 ,低于此人数可不开班;?本班开班

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2.是否指定授课教学人员:?否 ?是(指定教学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 ,指定教学人员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8

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资质 ?有 ?没有

3.实际授课地点(线上培训机构无需填写):

4.学员接送方式(线上培训机构无需填写):

第二条 培训收费

(一)收费标准(人民币)

培训费用合计:______ (大写) (小写)元,

其中:____________

?课时费:共____元____元/节)

?培训资料费:_________元

培训资料包括: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元,收费依据: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元,收费依据: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元,收费依据:

(二)付费方式(人民币)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采取以下方式付款(单选):____________

? 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培训费用

?培训周期超过 个?月/?课时的,?培训费用金

额超____元的: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支付剩____%,____元

?其他 (说明)

(三)付费渠道

9

乙方采取 ?银行卡 ?其他 方式支付

培训费用。甲方的培训费用收款专用账户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

(四)预收费监管方式

?银行托管

?风险保证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

培训费用。甲方收取培训费用后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以培训

机构名义开具的正规发票等消费凭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

要求,甲方不得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 60

课时的费用且不超过 3 个月。)

(二)甲方应当向乙方明示培训机构有效证明文件、收

费项目、收费标准、收退费办法、培训范围、培训时间、教

学人员资格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公开透明培训,接受社会监

督,甲方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三)甲方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其机构自身

的培训管理制度并在甲方培训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遵照执行,以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四)甲方开设培训项目须符合国家及培训场所所在地

有关规定。甲方须选用与其培训项目及培训计划相匹配的培

训材料,培训材料应当符合《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

10

法(试行)》和当地有关实施细则规定。

(五)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配备与培训

内容及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配备充足的教学

人员、教研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助教、带

班人员等辅助人员。同时,根据《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

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对所聘用人员的管理,确保不

出现打骂、体罚、猥亵、虐待等损害学员身心健康或合法权

益的行为。

(六)甲方应做好消防、抗震、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

管理,配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

急预警处理机制,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每次培训课

程结束后,甲方应确保学员被乙方安全接走,双方另有约定

的除外。甲方如使用校车接送培训学员,须按《校车安全管

理条例》管理,审批时须提供校车使用许可。

(七)甲方若改变培训方式,须双方协商一致。

(八)甲方应当保护乙方个人信息,确保在收集、存储、

使用、加工、公开等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

法》的规定。

(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培

训服务转让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将学员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

行培训。

(十)甲方应当设置处理合同和服务争议的内设部门或

者专员,甲方的客服电话为:____ 。

11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培训服务的权

利。

(二)乙方对培训过程以及培训人员的从业背景和执教

信息享有知情权。乙方可以通过公开课、学习报告等适当方

式了解学员的学习状况,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方便,接受乙

方监督。

(三)乙方应当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如甲方

采用银行托管方式进行预收费监管,乙方应在托管协议规定

的时间内对甲方授课完成和资金拨付予以确认;超过规定时

限未确认的,视为确认同意。

(四)乙方及学员应当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培训管理制

度和课堂纪律,不得妨碍其他学员的正常学习活动。乙方应

当自觉遵守培训场所的各种安全规定,不从事危害自身或者

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当行为。培训期间如因乙方或学员

的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

乙方应根据其过错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乙方及学员应当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

对培训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于甲方拥有知识产权的培训

材料、课件或者课程视频,乙方及学员除在正常学习过程中

合理使用外,不得私自复制、散发、销售,不得通过互联网

进行分享、扩散和传播。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课程

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听课凭证转让、出借给他人使用,否

12

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培训服务。

(七)如学员身体健康状况有特殊情形不再适合参与培

训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

方式处理(单选):____________

?按照实际消耗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调整培训时间或内容

?其他

第五条 培训退费

(一)乙方在培训班正式开班前[ ]天或开班后[ ]

?天 ?课时前提出退学的,有权要求全额退费。

(二)由于乙方的原因申请提前退学的,双方一致同意

按如下方式办理退费(单选):____________

?退还乙方未消耗课时所对应的培训费余额。

?参加课程培训未达[ ]%者,退还乙方未消耗课时所

对应的培训费余额;参加课程培训超过[ ]%者,退还乙方

未消耗课时所对应培训费余额的[ ]%。

?其他

(三)在办理退费时,对于已发放给乙方的培训资料的

费用、已转付给第三方并无法索回的代收代支费用以及已向

银行(第三方)支付的合理手续费用等,由甲方出示相关证

明材料后,经协商,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所报班次低于最低开班人数不能开班的,甲

方应退还乙方已缴付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退费申请后 (≤20)

13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退费款项支付给乙方。

(六)退费方式:按乙方缴费原路径或双方协商一致路

径退回。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场所、教师等培训条件的,

或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培训方式或培训教师的,

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

余培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二)由于甲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办学许可证

过期,被吊销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被责令停业整顿、撤销登记等

原因,无法继续向乙方提供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

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

额的违约金。

(三)甲方招生简章或者宣传材料中对培训师资和效果

等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培训合同的订立以及课

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相关说明和允

诺即使未载入本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甲方所提供服

务与上述相关说明和允诺不相符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额的

违约金。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服

务转给第三方或将学员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的,乙方

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

14

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五)因甲方违约,双方就退费事宜书面达成一致后,

甲方应于 (≤20)个工作日内将各项相关费用支付给乙

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 ]%的标准(不超过万分之

六点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逾期未支付培训费用的,甲方有权中止培训

服务,经书面催告后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培训服务,

乙方须支付实际已培训天数的课时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

金额[ ]%的标准(不超过万分之六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七)由于乙方的原因,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服务的,甲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因战争、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致使

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

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

式处理(单选):____________

?按照实际消耗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调整培训时间或内容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一方可以向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双

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单选):____________

?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5

?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下列条款进行约定。

1。

2。

3.第九条 生效方式

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双方采用合法有效的电

子签名方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正本连同补充条款共 页,一____份,甲乙双方各

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附件

1.甲方服务项目说明与教学安排;

2.…….;

3.…….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接受培训方监护人签字):

甲方代表(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预览已结束 下载文档直接编辑打印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本网页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

找法网 > 合同范本 > 企业合同 > 服务合同 > 其他服务合同 > 彩票服务 > 足彩缩水 >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书
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
找法网(以下亦称“本网站”)是由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网律公司”)创建并运行维护。《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约定了找法网用户和网律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任何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浏览本网站信息、注册为本网站会员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网页、小程序等)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的行为,即表明已详细阅读以及了解本协议,将被视为对本协议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条款的约束。
总则
第一条

本网站是一个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平台和法律信息服务、帮当事人找律师的大型综合专业网站,目的是让用户取得最新的法律资讯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找对律师。除经特别声明外,本网站的任何新增服务、特点和功能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二条

本协议可以由网律公司适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经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若用户不接受更新修改后的协议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相关服务。

若用户继续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将被视为对更新修改后的本协议的无异议的认可及接受。

第三条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网律公司怀疑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网律公司相信用户的行为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损害网律公司或其用户的利益,网律公司有权在用户获知或不获知的情况下禁止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使用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并采取法律行动。 用户行为准则

用户行为准则
第四条

用户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先注册一个账户。注册流程如下:

(1)作为律师用户,在找法网注册页面上,输入律师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作为非律师用户的,在找法网注册页面上,输入手机号码。

(2)阅读《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找法网隐私政策》并勾选同意,审核通过后即可作为找法网的用户,访问、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

(3)注册成为找法网的用户免费。

第五条

用户在从事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行为时,必须以善意且谨慎的态度行事;用户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或者弱化本网站的各类合法权利与利益,不得利用本网站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且用户应当恪守下述承诺:

1、传输和利用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不将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

3、不干扰和扰乱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

4、遵守与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等。

第六条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网站的网络服务系统。
3、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及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

用户在本网站上放置的任何资料及上传的文件,用户须保证其形式、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并对此负有全部责任。网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用户在本网站发布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章、案例、咨询、评论、上传的图片以及解答回复等),须遵守网律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发布说明。如用户违规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责任由发布的用户自行负责,与网律公司无关。如果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侵犯他人隐私、著作等权利的内容,网律公司有权在不经用户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网站发布的作品,网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用户不得对本网站服务的任何部分或本网站服务之使用以及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第十条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网律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网律公司等额的赔偿。

免责声明
第十一条

本网站用户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网律公司立场。

第十二条

除上述内容所涉及条款外,出现以下情况时网律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网律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含系统升级和维护)而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其他缺陷。但网律公司承诺将竭尽所能减少因此而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2)用户在找法网发布对律师、单位及其他个人等的投诉信息,并由此产生争议和纠纷的。

(3)用户在找法网发布个人或他人真实信息,网律公司已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屏蔽、删除等处理措施的,用户与当事人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4)用户使用出现在找法网的外部链接、QQ群号、QQ、IM等信息,参加其他用户个人组织的活动或与其他用户进行个人交易并由此发生纠纷和其他伤害的。

(5)用户在找法网发布的除前述范围以外的其它信息,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6)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网律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网律公司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第十六条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网律公司所有。

我知道了
找法网隐私政策

最近更新日期:2022年5月31日

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5号时代E-PARK-7栋906,联系方式:400-666-2035,以下简称“我们”)系找法网的运营者。我们非常重视保护用户(以下亦称“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您在使用找法网时,我们会收集、使用、保存您的相关个人信息。为呈现我们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特制定本隐私政策,我们承诺严格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在您使用找法网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隐私政策,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您知晓并确认,您勾选“同意”本隐私政策并使用找法网,就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一、本隐私政策适用范围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所有找法网提供的页面、内容、服务、产品等,只要您访问、注册、使用找法网(包括网站、小程序等形式),均适用本隐私政策确定的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规则及政策。

二、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

为了让用户更好的访问、使用找法网的服务,我们会在用户自愿选择的情况下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使用找法网服务时,我们会收集并使用个人信息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2.1 在用户注册成为找法网会员时我们需要收集用户的手机号,对于律师用户还需要收集以下基本信息: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 收集用户手机号码的用途是为响应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的用户实名制以及在获得律师专业解答时予以同意电话联系;同时,找法网是一个以律师专业身份提供给普通用户专业法律解答及建议的平台,为验证律师的真实身份,确保提供给用户的内容真实专业,对于律师用户,我们需收集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律师手机号码。

2.2 用户访问、浏览找法网时需要收集用户的访问页面模块、访问IP、访问网站地址、访问时间、访问时长、访问的浏览器等,并会记录成日志留存用于防止恶意浏览及点击。

2.3 为了让用户获得更好的用户服务及体验,当找法网更新、安全性更新、服务更新或提供、维护、改进服务时,我们需要使用用户留存的个人资料与用户取得联系。

2.4 我们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前会获得用户或者用户监护人的同意或者明确授权,不会泄露及使用用户的隐私信息。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在合理范围内也会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而不需取得用户同意: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批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用户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用户或其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7)为订立、履行用户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8)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个人信息存储及保护

3.1我们将在本隐私政策载明的目的所需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最短保存期限之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前述期限届满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3.2 用户的个人信息存储在找法网的服务器上,我们根据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找法网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

3.3 为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使用户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使用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等方式来防止用户的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电子邮箱、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等重要信息不会被恶意获取。

3.4 我们对能接触到用户个人信息的员工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权限控制,与相关员工签署保密声明,监控相关员工的操作情况等措施。

3.5 我们通过校验账号密码、手机号码进行用户身份合法性鉴别,防止非经授权的介入。

3.6 用户的账户均有安全保护功能,但用户需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及密码等账户信息。如因用户自己的原因导致账户及密码等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需由用户本人负责。

四、您的权利

在您使用找法网期间,您可以通过相应页面提示或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以访问、更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注销账号的权利,您的意见会及时得到处理。

4.1访问及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如您希望访问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点击“【登录】-【助手】”并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或您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响应您的请求。

4.2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与您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2)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停止公开披露的行为,并发布通知要求相关接收方删除相应的信息;

(3)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或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4.3注销账户

若用户不再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可以选择注销注册账户。为更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我们只开通了人工注销账户的途径,用户可以通过找法网页面上展现的客服服务热线、QQ等方式联系找法网客服,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客服核对无误后,将用户账户予以注销。用户账户信息注销后,我们不再提供找法网相关服务及产品,不再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与您账户相关的个人信息或做匿名化处理。

五、未成年人保护

5.1 用户是未成年人的,在使用找法网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隐私政策,清楚了解本隐私政策的内容以及找法网需要收集的信息。若监护人或者未成年用户任何一方不同意本隐私政策内容的,未成年用户应当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找法网。

5.2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通过目前的技术手段保护未成年人信息的安全性及保密性。

5.3 若监护人发现其监护的未成年人私自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的,或者对未成年人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有疑问的,监护人可以及时联系找法网,我们会及时处理。

六、本隐私政策的更新

本隐私政策可能会由我们适时更新,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隐私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我知道了
下载文档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书
立即下载
发送至邮箱

请输入邮箱地址

离开 确认

确定要放弃付款吗?

5+个已购买当事人给予这个范本好评

极速下载
低价透明
专业权威
word文档
持续更新
合规有效
暂时放弃 继续支付
收银台
支付成功后获得文档使用权限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书
5次下载
共11页
13.77KB
¥9.9
选择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
需支付:¥9.9
立即支付

是否支付成功?

支付失败 支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