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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精品 共12页
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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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许可方、著作权人):乙方(受许可方、影视单位):____________

住所地: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如甲方为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如甲方为法人单位):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

合同联系人:合同联系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如甲方为自然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

甲方是音乐作品(以下简称“甲方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人或使用权人,有权独立作出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许可;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影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拟在其计划或正在拍摄的影视剧《____________》中使用甲方作品,乙方欲取得甲方许可。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许可安排

1.1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口或见附件清单)。

1.2作品长度:________________分钟/首(口或见附件清单)。

1.3作品格式和类别:口词作品口曲作品口词曲作品口录音作品。

1.4作品语种:口中文(普通话)口中文(粤语)口英语口其他________。

1.5作品用途:口片头曲口片尾曲口插曲口主题曲口背景音乐口其他。

1.6许可性质:口独家;口非独家。

1.7许可区域:根据现行《著作权法》之规定,乙方作为制片者对该影视剧享有整体著作权,因此乙方有权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用含有该音乐作品的影视剧。

1.8许可期限:根据现行《著作权法》之规定,乙方作为制片者对该影视剧享有整体著作权,因此乙方有权永久使用含有该音乐作品的影视剧。

1.9许可权限:根据现行《著作权法》之规定,乙方作为制片者对该影视剧享有整体著作权,因此乙方有权在复制、出版、发行、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全部著作权财产权利及衍生权利中使用含有甲方作品的影视剧,且可以转授权予第三方行使。

1.10许可语种:口中文(普通话)口中文(粤语)口英语口其他________。

1.11许可费用:口无偿;口为实现本合同项下之许可,甲方依合同第2.1/2.2款约定自完成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以(口现金口支票口汇票)形式向甲方口一次性口分期口按净收益比例付款。

1.12采用一次性付款形式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人民币____元。

1.13采用分期付款形式的,具体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详见本合同附件。

1.14采用按净收益比例付款形式的,具体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详见本合同附件。

1.15音乐作品许可使用费为口税前口税后款。如为税前款的,则费用中含____%的税款口由甲方承担,乙方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口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相关税负。如为税后款的,则乙方应当在最后一笔款项支付的同时为甲方出具完税证明。

1.16甲方同意,在使用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乙方的需要(权利行使的需要)对甲方作品进行适当的修改、编辑,且该种修改得由乙方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为之,但以不造成对甲方作品实质上的更改为限。

1.17若在甲方的作品中涉及对第三方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词、曲、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权利)的使用,则乙方还应取得第三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从第三方处获得必要的书面许可,相关费用由口甲方口乙方承担。

第二条交付

2.1基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特点,依本合同许可使用的著作权等相关权利自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后即完成权利交付。另,为保证实现本合同第1.11款之规定,甲方另需完成如下交付安排。

2.2交付时间:甲方需于签署本合同后____日内(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乙方交付。

2.3交付材料:

口该作品词曲创作完成稿一份,包括但不限于打印稿、手写稿,并附创作人签字。

口记录有该作品的口纸质口录音磁带(母带)口录像带(母带)。

口计算机软盘口光盘口其他____________套(如有)。

口第三方权利许可文件(如有)。

口附图、照片、主创者介绍和说明、创作内容背景简介等相关资料。

口该作品著作权的相关证明、制作证书、公证书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第三条声明与保证

3.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该方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方有法定资格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所述的许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方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或约定的限制。本合同一经合法签署及交付,即构成对该方合法有效的约束,并可强制执行。

3.2甲方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作出授权许可的相关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其对甲方作品独家享有完整、独立的著作权或合法使用权,且有权作出本合同项下之许可。甲方保证所许可使用作品及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七他任何合法权益。甲方保证乙方在合理范围内使用甲方作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任何纠纷、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法律费用及支出等。

3.3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之前,不存在任何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在先合同,未向第三方授权许可过本合同项下之版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不以任何类似方式将本合同项下所授予乙方之权利再厅授予其他方,或参与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相抵触的交易。同时,甲方也不得对在此类合同期限内有效的现有许可进行更新或延期(若有)。

3.4乙方保证履行此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包括支付音,乐作品许可使用费等,并协助甲方履行本合同。

3.5若甲方作品仅为词和(或)曲作品,乙方有权对甲方作品自行或许可第三方进行录音、录像制作和使用,但制作和使用方式仅限于该影视剧的范畴内为限。乙方制作或授权制作而产生的录音或录像作品之全部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如果乙方欲将上述录音或录像作品应用于该影视剧范畴以外的领域,则应当另行获得甲方的授权许可。

3.6甲方就其作品声本合同书约定范畴以外的领域仍独立享有著作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4.1乙方自行或许可他人行使上述权利时,或在其他任何情况下,甲方对该作品的署名权不受侵犯。乙方将以行业惯例之通行做法以最合适方式在相关页面上展示和体现甲方的署名权,甲方署名方式为口作词:________、口作曲:________、口演唱:________、口录音制作者:________。但因技术和服务方式无法展示的情况除外。

4.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甲方作品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词和/或曲谱、创作说明、作品名称及相关证明资料,该等详细信息将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予乙方。

4.3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甲方在交付作品时应提供《权利保证书》、《作品登记证》或《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有),或单位开具的

4.4如依本合同第1.6款规定下之许可为独家许可时,甲方承诺在本合同规定的许可期限及区域内,无论是否以营利性、商业性为目的,甲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之许可作品许可给任何其他第三方在影视剧中使用,也不得自行在影视剧中使用上述权利。

4.5如依本合同第1.6款规定下之许可为独家许可时,如有第三方在影视剧中侵权使用甲方作品时,乙方得以合法使用权利人身份向该第三方主张权利,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5.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4.4款规定时,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督促第三方立即停止对甲方作品的使用。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5.3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①若乙方未如期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每逾期____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许可使用费的____‰作为违约金;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不论工作的进度如何,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尚未支付的许可使用费。

5.4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第2.2款的规定如期向乙方提供符合约定的音乐作品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②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合同解除后____日内,甲方需将已收取的许可使用费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按照乙方指定的方式返还乙方,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6.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合同,该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2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的合法监护人而解除本合同:

7.1.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音乐作品,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完成并交付;

7.1.2甲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7.1.3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中所做的保证不真实。

7.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7.2.1乙方拖欠甲方音乐作品许可使用费累计达到甲方全部应得酬金的____%;

7.2.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7.3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保密义务

8.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8.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8.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9.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9.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1o.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10.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____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口1/口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1.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____(地点)的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13.1本合同文本由口甲方口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13.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和签署

14.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4.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4.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具有约束力。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15.l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附件如下:

许可使用作品清单、权利证明书、其他。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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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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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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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协议可以由网律公司适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经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若用户不接受更新修改后的协议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相关服务。

若用户继续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将被视为对更新修改后的本协议的无异议的认可及接受。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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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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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输和利用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不将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

3、不干扰和扰乱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

4、遵守与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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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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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网站的网络服务系统。
3、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及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

用户在本网站上放置的任何资料及上传的文件,用户须保证其形式、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并对此负有全部责任。网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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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在本网站发布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章、案例、咨询、评论、上传的图片以及解答回复等),须遵守网律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发布说明。如用户违规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责任由发布的用户自行负责,与网律公司无关。如果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侵犯他人隐私、著作等权利的内容,网律公司有权在不经用户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网站发布的作品,网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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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不得对本网站服务的任何部分或本网站服务之使用以及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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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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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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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网律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网律公司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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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网律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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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日期: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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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与您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2)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停止公开披露的行为,并发布通知要求相关接收方删除相应的信息;

(3)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或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4.3注销账户

若用户不再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可以选择注销注册账户。为更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我们只开通了人工注销账户的途径,用户可以通过找法网页面上展现的客服服务热线、QQ等方式联系找法网客服,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客服核对无误后,将用户账户予以注销。用户账户信息注销后,我们不再提供找法网相关服务及产品,不再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与您账户相关的个人信息或做匿名化处理。

五、未成年人保护

5.1 用户是未成年人的,在使用找法网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隐私政策,清楚了解本隐私政策的内容以及找法网需要收集的信息。若监护人或者未成年用户任何一方不同意本隐私政策内容的,未成年用户应当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找法网。

5.2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通过目前的技术手段保护未成年人信息的安全性及保密性。

5.3 若监护人发现其监护的未成年人私自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的,或者对未成年人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有疑问的,监护人可以及时联系找法网,我们会及时处理。

六、本隐私政策的更新

本隐私政策可能会由我们适时更新,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隐私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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