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食品包装盒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计作品数量
甲方委托乙方共设计种款式食品包装盒。
第二条 工作阶段及内容
本设计作品将分为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食品包装盒风格提案设计;
第二阶段:食品包装盒完稿设计。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食品包装盒每一款式设计费用为人民币元,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实际按甲方最后确认接受的食品包装盒设计款式数量结算。
2、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价款的__%以现金方式付给乙方第一阶段设计预付款,乙方开始
第一阶段即食品包装盒风格提案设计工作。乙方应提供多于种提案供甲方选择确认。
3、乙方完成第一阶段设计即完成食品包装盒风格提案设计,提案被甲方确认接受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确认的提案款式数量以现金方式再付给乙方%的第二阶段设计预付款,乙方按甲方选择确认的提案开始第二阶段即食品包装盒完稿设计工作。
4、乙方完成第二阶段设计即完成食品包装盒完稿设计,并经甲方确认接受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确认接受的完稿设计款式数量以现金方式将剩余设计费用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包括前两次预付款)。
5、第一阶段甲方确认的提案在第二阶段未被甲方认可的,乙方退还甲方相应的设计预付款。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
第四条 合同期限
乙方应在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第一阶段设计工作即食品包装盒风格提案设计并通过甲方验收;乙方应在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第二阶段设计工作即食品包装盒完稿设计并通过甲方验收。本合同约定两个阶段设计总工期为天,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并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要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4、乙方的设计作品应符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其它合法权益。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或乙方的设计作品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应立即按甲方的要求整改,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自该违约情形发生之日起,甲方有权每
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3、乙方的完稿设计作品未达到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也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设计的作品如有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的提案或设计成品,在相应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将其用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食品包装手提袋、包装盒、粒包装上。
2、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乙方在上述活动中不得侵犯甲方对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3、未经甲方确认采用的设计作品,其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设计作品为他人使用。否则,视为侵权行为。
第八条 合同终止
(一)因违约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乙方除返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预付款外,另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已确认完成的设计作品价款外,另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另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终止;
(三)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时、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双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片、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本网页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
本网站是一个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平台和法律信息服务、帮当事人找律师的大型综合专业网站,目的是让用户取得最新的法律资讯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找对律师。除经特别声明外,本网站的任何新增服务、特点和功能均受本协议约束。
本协议可以由网律公司适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经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若用户不接受更新修改后的协议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相关服务。
若用户继续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将被视为对更新修改后的本协议的无异议的认可及接受。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网律公司怀疑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网律公司相信用户的行为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损害网律公司或其用户的利益,网律公司有权在用户获知或不获知的情况下禁止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使用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并采取法律行动。 用户行为准则
用户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先注册一个账户。注册流程如下:
(1)作为律师用户,在找法网注册页面上,输入律师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作为非律师用户的,在找法网注册页面上,输入手机号码。
(2)阅读《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找法网隐私政策》并勾选同意,审核通过后即可作为找法网的用户,访问、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
(3)注册成为找法网的用户免费。
用户在从事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行为时,必须以善意且谨慎的态度行事;用户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或者弱化本网站的各类合法权利与利益,不得利用本网站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且用户应当恪守下述承诺:
1、传输和利用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不将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
3、不干扰和扰乱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
4、遵守与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等。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网站的网络服务系统。
3、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及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用户在本网站上放置的任何资料及上传的文件,用户须保证其形式、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并对此负有全部责任。网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在本网站发布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章、案例、咨询、评论、上传的图片以及解答回复等),须遵守网律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发布说明。如用户违规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责任由发布的用户自行负责,与网律公司无关。如果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侵犯他人隐私、著作等权利的内容,网律公司有权在不经用户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网站发布的作品,网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不得对本网站服务的任何部分或本网站服务之使用以及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网律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网律公司等额的赔偿。
本网站用户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网律公司立场。
除上述内容所涉及条款外,出现以下情况时网律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网律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含系统升级和维护)而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其他缺陷。但网律公司承诺将竭尽所能减少因此而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2)用户在找法网发布对律师、单位及其他个人等的投诉信息,并由此产生争议和纠纷的。
(3)用户在找法网发布个人或他人真实信息,网律公司已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屏蔽、删除等处理措施的,用户与当事人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4)用户使用出现在找法网的外部链接、QQ群号、QQ、IM等信息,参加其他用户个人组织的活动或与其他用户进行个人交易并由此发生纠纷和其他伤害的。
(5)用户在找法网发布的除前述范围以外的其它信息,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6)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网律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律公司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网律公司所有。
最近更新日期:2022年5月31日
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5号时代E-PARK-7栋906,联系方式:400-666-2035,以下简称“我们”)系找法网的运营者。我们非常重视保护用户(以下亦称“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您在使用找法网时,我们会收集、使用、保存您的相关个人信息。为呈现我们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特制定本隐私政策,我们承诺严格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在您使用找法网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隐私政策,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您知晓并确认,您勾选“同意”本隐私政策并使用找法网,就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所有找法网提供的页面、内容、服务、产品等,只要您访问、注册、使用找法网(包括网站、小程序等形式),均适用本隐私政策确定的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规则及政策。
为了让用户更好的访问、使用找法网的服务,我们会在用户自愿选择的情况下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使用找法网服务时,我们会收集并使用个人信息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2.1 在用户注册成为找法网会员时我们需要收集用户的手机号,对于律师用户还需要收集以下基本信息: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 收集用户手机号码的用途是为响应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的用户实名制以及在获得律师专业解答时予以同意电话联系;同时,找法网是一个以律师专业身份提供给普通用户专业法律解答及建议的平台,为验证律师的真实身份,确保提供给用户的内容真实专业,对于律师用户,我们需收集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律师手机号码。
2.2 用户访问、浏览找法网时需要收集用户的访问页面模块、访问IP、访问网站地址、访问时间、访问时长、访问的浏览器等,并会记录成日志留存用于防止恶意浏览及点击。
2.3 为了让用户获得更好的用户服务及体验,当找法网更新、安全性更新、服务更新或提供、维护、改进服务时,我们需要使用用户留存的个人资料与用户取得联系。
2.4 我们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前会获得用户或者用户监护人的同意或者明确授权,不会泄露及使用用户的隐私信息。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在合理范围内也会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而不需取得用户同意: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批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用户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用户或其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7)为订立、履行用户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8)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我们将在本隐私政策载明的目的所需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最短保存期限之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前述期限届满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3.2 用户的个人信息存储在找法网的服务器上,我们根据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找法网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
3.3 为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使用户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使用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等方式来防止用户的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电子邮箱、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等重要信息不会被恶意获取。
3.4 我们对能接触到用户个人信息的员工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权限控制,与相关员工签署保密声明,监控相关员工的操作情况等措施。
3.5 我们通过校验账号密码、手机号码进行用户身份合法性鉴别,防止非经授权的介入。
3.6 用户的账户均有安全保护功能,但用户需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及密码等账户信息。如因用户自己的原因导致账户及密码等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需由用户本人负责。
在您使用找法网期间,您可以通过相应页面提示或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以访问、更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注销账号的权利,您的意见会及时得到处理。
4.1访问及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如您希望访问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点击“【登录】-【助手】”并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或您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响应您的请求。
4.2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与您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2)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停止公开披露的行为,并发布通知要求相关接收方删除相应的信息;
(3)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或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4.3注销账户
若用户不再使用找法网的产品及服务,可以选择注销注册账户。为更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我们只开通了人工注销账户的途径,用户可以通过找法网页面上展现的客服服务热线、QQ等方式联系找法网客服,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客服核对无误后,将用户账户予以注销。用户账户信息注销后,我们不再提供找法网相关服务及产品,不再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与您账户相关的个人信息或做匿名化处理。
5.1 用户是未成年人的,在使用找法网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隐私政策,清楚了解本隐私政策的内容以及找法网需要收集的信息。若监护人或者未成年用户任何一方不同意本隐私政策内容的,未成年用户应当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找法网。
5.2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通过目前的技术手段保护未成年人信息的安全性及保密性。
5.3 若监护人发现其监护的未成年人私自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的,或者对未成年人使用找法网的产品、服务有疑问的,监护人可以及时联系找法网,我们会及时处理。
本隐私政策可能会由我们适时更新,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隐私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请输入邮箱地址
确定要放弃付款吗?
3+个已购买当事人给予这个范本好评
新用户验证后自动注册
是否支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