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朔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朔政发(2008)2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07

施行日期:2008-03-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需求,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朔发(2004)42号),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

(一)实行目标责任制。县区、乡(镇)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农村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实行农村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并把落实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

(二)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各级政府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卫生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计划、财政、审计、农业、药监、建设、环保、民政、人事、税务、工商、教育、宣传、文化、群团组织等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卫生工作。?

(三)定期督查。市政府每年要对农村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验收,奖优罚劣,通报排队。

二、落实农村卫生投入政策?

(四)加大农村卫生资金投入。市、县政府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费重点向农村倾斜,逐年增加的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各级政府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费,包括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经费和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资金等。?

要落实《山西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及《规划》中规定的“各级政府要按人均2-3元的标准设立农村初保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市、县财政视财力,按每个农业人口不低于1元的标准安排农村公共卫生经费”,从2008年起,市、县两级列入财政预算。?

(五)保障卫生人员工资待遇。县级财政必须保证县、乡两级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按时发放。对乡(镇)卫生院编制内从事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人员的工资应全额予以保证(全额工资为职务工资、津贴工资和补助工资),对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其他人员应不低于全额工资的60%,并纳入事业单位干部序列。同时,对乡(镇)卫生院适当给予公共卫生办公经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执行。?

对承担政府公共卫生任务的村卫生室医生,每月给予每人一定的专项补助,并列入财政预算。?

三、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

(六)建设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对现有的乡村卫生人员、监督人员、妇幼保健人员进行

岗位轮训,提高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整体素质。?

(七)配好乡(镇)卫生监督员。要尽快落实省编办下达我市的卫生监督员编制计划,市人事、卫生部门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专业人员。?

(八)要建立农村卫生机构高素质人才补充机制。要按照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标准,逐步配齐乡(镇)卫生院缺编人员。?

(九)建立城乡医疗机构人才交流机制。严格实行城市医疗卫技人员晋升中级以上职称必须在乡村卫生机构服务半年以上的制度;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副高级以上职称必须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以上的制度。对自愿或推荐到乡(镇)卫生院引领工作的经验丰富、医术高超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县以上医疗机构卫技人员,市、县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十)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2008年全市六县区全面推行新农合制度,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借鉴本地、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府补助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参合率逐年提高,确保资金安全,确保群众受益。?

(十一)加强新农合管理机构的管理。市、县区新农合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要履行好协调、管理职能,及时研究解决新农合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县区经办机构(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认真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人员工资、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十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市卫生局要严格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选择确定一批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让农民能够用较低廉的费用享受优质的健康服务。?

(十三)要扶持本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好新农合这一惠民政策,扶持市内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对在中心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县区人民医院、中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报销比例要适当提高,既增加农民患者的补偿额,又扶持公立医院的发展。

五、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达标建设

(十四)加大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扶持力度。坚持公益事业政府办的原则,确保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人员工资足额到位,同时增加对卫生事业费用的财政投入。?

(十五)重点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内涵建设。一方面,市县两级加大财政投入,为中心卫生院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手段;另一方面要按照编制和区域卫生规划标准,配好、配足应有的执业医师和护理人员,配齐相应的职能科室,真正提高服务能力。?

(十六)完善对村卫生室的帮扶政策。一方面,对达标的村卫生室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市、县财政对每个达标村卫生室给予补助;另一方面,对村卫生室中从事公共卫生的村医给予一定补助,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

六、加大卫生支农和扶贫力度

(十七)做好卫生扶贫工作。要把卫生扶贫作为政府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帮助贫困和边远乡镇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十八)开展卫生下乡活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下乡巡回医疗和对口支援制度,开展“一帮一”活动,采取捐赠医疗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等方式。

二○○八年三月七日

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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