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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对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表彰的决定

发布部门: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青政〔2006〕7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6-09-21

施行日期:2006-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06年9月6日,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藏羊”牌藏毯,被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确定为“中国名牌”产品。这是继去年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桥”牌氯化钾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后,我省又一产品获此殊荣。这一成绩的取得,是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多年来辛勤工作、开拓进取的结果。为了进一步调动我省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产品的积极性,提升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省政府决定对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表彰,奖励人民币50万元。奖励经费从省政府奖励基金中列支。

希望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争创世界名牌产品。全省广大企业要以获得“中国名牌”的企业为榜样,学习他们坚持刻意创新,扎扎实实狠抓产品质量,走质量效益型道路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增强品牌意识,大力发展名牌产品,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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