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重新命名渝巫路开县境内收费站的批复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渝府(2006)22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1-27

施行日期:2006-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市交委:

你委《关于渝巫路开县境内收费站重新命名的请示》(渝交委文〔2006〕132号)收悉。

S102线渝巫路开县温泉至巫山段全长90.1公里,为山岭重丘二级公路,全线设置津关、汉丰、安康、铁桥、巫山5个收费站。2003年,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拆除部分公路收费站的批复》(渝府〔2003〕204号),拆除了汉丰站。现因开县新县城建设和2005年乡(镇)、村行政建制及其行政区域调整,为保持收费公路站点与行政区划的一致,确保收费管理良好秩序,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对S102线渝巫路开县温泉至巫山段的津关、安康、铁桥、巫山等4个收费站进行调整和重新命名,即将津关收费站迁至K312+200处,更名为郭家收费站;将安康收费站迁至K288+600处,更名为镇安收费站;铁桥收费站、巫山收费站仍保持不变,分别位于K267+600、K244+800处。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