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梧政办发(2008)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1-07
施行日期:2008-0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发扬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为我市经济提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2007年继续实行市政府领导到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接听群众电话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听时间
原则上每月的15日为市政府领导接听电话日,可根据领导的工作安排提前或推迟接听。因公出差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听电话日的,由市政府秘书长协调安排其他市领导接听。
二、接听地点
民主路40号2楼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三、工作内容
(一)接听群众电话,对群众来电进行记录,并根据来电反映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由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可视情况直接答复来电人或通过电话直接交由有关单位办理。
(三)对牵涉到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问题,可视情况指定一个单位牵头处理。
(四)接听电话范围按梧办(2001)7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要做好市政府领导接听电话日的工作安排,并陪同市政府领导参加接听活动。对市政府领导在接听活动中的指示、意见,要做好落实、督促和反馈工作。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2007年市政府领导到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接听电话安排表
市政府领导 时? 间 余远辉 1月 李宁波 2月 陈丽华 3月 竺坤松 4月 谢?堂 5月 关远芳 6月 张学军 7月 余远辉 8月 李宁波 9月 陈丽华 10月 竺坤松 11月 谢?堂 12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