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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甘南州分册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州政办发〔2006〕14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16

施行日期:2006-08-16

时效性:已失效

州直有关部门,省驻甘南有关单位:

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定的《甘肃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甘南州分册修订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 O六年八月十六日

甘肃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甘南州分册修订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修订《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甘肃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修订编委会下成立《甘南藏族自治州概况》修订委员会。

主 任:沙拜次力 甘南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主任:刘志民 中共甘南州委副书记

马建华 甘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杨加措 州政协副主席、州委统战部部长

虎英海 州民宗局局长

委 员:州国土资源局、州旅游局、州发改委、州政府法制局、州民政局、州民族宗教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人大民族委、州农林局、州水电局、州志办、州经济委、州交通局、州邮政局、州电信局、州财政局、州人行、州人险、财险甘南分公司、州贸易经济合作局、州招商局、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文化局、州广电局、州体育局、州卫生局、州劳保局、州建设局、州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

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州民族宗教局。

办公室主  任:敏俊杰 州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安国华 州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李小平 州民族宗教局宗教科科长

二、修订原则

在“在基本保持原州志原貌,统一体例、版本,增加新内容”的总原则下,以补为主,重点补充改革开放以来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内容,要突出民族和地方特色(增补资料截止2004年12月)。

自治州《概况》字数控制在30万字,撰写一千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和目录。可配地图、区位图和16张照片。

三、编辑体例和承办单位

  第一章 地理环境

  第一节 自然资源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修订)

  第二节 物产资源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修订)

  第三节 人口、民族 (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 由州民族宗教局负责修订)

  第四节 行政区划 (州民政局负责修订)

  第五节 名胜古迹 (州旅游局负责修订)

  第二章 历史沿革与社会变改

  第一节 历代行政区划设置 (州志办负责修订)

  第二节 人民政权的建立 (州志办负责修订)

  第三节 土地改革 (州志办负责修订)

  第四节 社会主义改造 (州志办负责修订)

  第五节 拨乱反正 (州志办负责修订)

  第六节 改革开放 (州发改委负责修订)

  第三章 民族区域自治

  第一节 自治地方的建立 (州志办负责修订)

  第二节 自治机关的建设 (州志办负责修订)

  第三节 法制建设 (州法制办负责修订)

  第四节 民族关系 (州民族宗教局负责修订)

  第五节 人民生活 (州志办负责修订)

  第四章 农 业

  第一节 农 业 (州农林局负责修订)

  第二节 林 业 (州农林局负责修订)

  第三节 畜牧业 (州畜牧局负责修订)

  第四节 渔 业 (州畜牧局负责修订)

  第五节 水 利 (州水电局负责修订)

  第六节 特色农业 (州农林局负责修订)

  第五章 工 业

  第一节 能源生产 (州经济委负责修订)

  第二节 工业企业 (州经济委负责修订)

  第三节 特色工业 (州经济委负责修订)

  第四节 民族传统工业 (州经济委负责修订)

  第六章 交通通讯

  第一节 铁 路 (州交通局负责修订)

  第二节 公 路 (州交通局负责修订)

  第三节 水 路 (州交通局负责修订)

  第四节 航 空 (州交通局负责修订)

  第五节 邮 政 (州邮政局负责修订)

  第六节 电 信 (州电信局负责修订)

  第七章 财政金融

  第一节 财 政 (州财政局负责修订)

  第二节 税 收 (州国税、地税局负责修订)

  第三节 金 融 (州人行负责修订)

  第四节 保 险 (州人险、财险公司负责修订)

  第八章 贸 易(本章由州贸易经济合作局修订,提供图片、编写目录)

  第一节 国内贸易

  第二节 对外贸易

  第三节 民族贸易

  第四节 边境贸易

  第九章 旅 游(本章由州旅游局修订、编写内容提要和目录,提供图片)

  第一节 旅游资源

  第二节 旅游景点

  第三节 旅游服务与设施

  第四节 旅游经济

  第十章 对外开放(本章由州招商局修订,编写内容提要和目录,提供图片)

  第一节 招商引资

  第二节 对外交流

  第三节 对外经济技术协作

  第十一章 社会事业

  第一节 教 育 (州教育局负责修订)

  第二节 科学技术 (州科技局负责修订)

  第三节 文化艺术 (州文化局负责修订)

  第四节 新闻出版 (州文化局负责修订)

  第五节 广播电视 (州广电局负责修订)

  第六节 体 育 (州体育局负责修订)

  第七节 医疗卫生 (州卫生局负责修订)

  第八节 民族医药 (州卫生局负责修订)

  第九节 社会保障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修订)

  第十二章 城乡建设(本章由州建设局修订,编写目录,提供图片)

  第一节 城镇建设

  第二节 主要城市

  第三节 小城镇建设(城市化进程)

  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本章由环保局修订,编写目标,提供图片)

  第一节 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来各方方面的挑战)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四、字运用及其他表述要求

(一)编排格式:采用第一章、第一节、一、1;

(二)数字的用法:

1、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如95%;17.85;

2、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简写;如19世纪20年代。

3、物理量量值,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非物理量量值一般情况下也可使用阿拉伯数字;如4000千克;

4、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序数词即使是多位数也不分节;如:535577;

5、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如:①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第160页,人民出版社,1955.

(三)汉字数字的用法:

1、字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用汉字;如:三八国际妇女节;三令五申;

2、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用汉字;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不应与公历纪年混用,应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如:清顺治十八年(1644年);

3、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一组数字中的整数一至十,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以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如:五十余人;两千多年;

4、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用汉字:不得用顿号隔开;如:十七八岁;

5、带“几”的数字表示约数,用“多”、“余”、“左右”、“上下”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汉字;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用“多”、“余”表示概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用阿拉伯数字。如:3000多年;500余人;

(四)“解放前夕”,一律用“新中国成立前夕”:“解放前”和“解放后”,一律用“新中国成立前”和“新中国成立后”;若专指新中国成立的建国之意的,一律用新中国成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五)民族称谓,除古代民族外必须用全称,不得用简称;民族自治地方称谓也必须用全称。如:维族应称为维吾尔族;哈族应称为哈萨克族。

后记

六、工作计划和方法

(一)工作计划

1、2006年4月,完成《甘南藏族自治州概况》修订、再版的总体方案、工作计划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2、2006年5月,召开修订《甘南藏族自治州概况》工作会议。明确《概况》各章节编写成员单位,上报编写组名单、联系电话。

3、2006年6月,开始修订,最迟至2007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修订工作。各修订单位在上报编写稿的同时附软盘。

(二)工作方法

修订《概况》采取决策自上而下和责任自下而上的工作方法,即:修订原则、工作计划由省上的《概况》编委会统一制定;各丛书编委会根据《概况》编委会的要求,制定本丛书的具体修订方案,报《概况》编委会批准后执行;各分册编写组根据《概况》编委会的要求进行编写,同时各分册编写组对《概况》编委会负责。

《概况》所有丛书修订由《概况》编委会审阅后,送《五种丛书》总编委会终审,由民族出版社出版。

七、经费

《甘南藏族自治州概况》的修订费用,全部由我州自行解决,经初步预算,需要工作经费20.2万元。

修订后的出版经费由总编委会负责筹集。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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