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阳文字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5)94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公布日期:2005-11-12

施行日期:2005-1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中国文字博物馆的请示》(豫政文〔2005〕121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拟在河南安阳建设的文字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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