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文化部关于同意上海话剧艺术中心邀请英国导演与演员到上海合作排练演出话剧《李尔王》的批复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6)1761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09-11

施行日期:2006-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106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话剧艺术中心邀请英国导演大卫?沁与演员丹尼?约克等一行5人,于2006年9月至11月到上海合作排练演出话剧《李尔王》。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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