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甘肃省人民政府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办事处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甘政发(2004)4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7-10

施行日期:2004-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酒泉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促进军地共同发展,加强同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的联系,省政府决定,设立甘肃省人民政府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协调省政府设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的履行地方行政职能的各部门工作,加强地方政府与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的联系,协调安排军地交往,组织重大活动等。

二、省人民政府委托酒泉市人民政府对办事处进行管理。

三、办事处的人员和编制由酒泉市人民政府调剂解决。

二00四年七月十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