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教师调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三府办[2003]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1-17

施行日期:2003-01-17

时效性: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解决因2002年1--9月份乡镇教师过多调入市区任教而导致本市目前各镇教师紧缺问题,遵照于书记和陈市长的指示精神,特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2002年1-9月份调入市区任教的教师中,除已经办理人编制和工资、手续完善的人员以外,其余的一律在本学期末结束7天内由市教育局退回原单位。

二、市教育局应在2003年2月份新学期开学之前,从2001年、2002年我市计划内师范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尽可能解决各镇中小学校缺少教师的问题。具体方案参照本市2002年师范毕业生竞争上岗方法执行。

三、在本学期结束前,市教育局要制定包括教师调动、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交流轮岗、新聘教师安排、宏观及较大的教育举措报批制度等方面的一系列办法,并报市政府审批。

四、完成以上工作后,清退回原单位的教师中确实有特殊困难的,由调查组按需要和具体情况逐个区别处理。

五、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第一派驻组负责上述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三年一月十七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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