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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04-06-03

施行日期:2004-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的决定》,由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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