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十一五期间双语教育教学规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哈市府办发[2006]17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14

施行日期:2006-08-14

时效性:已失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哈密市“十一五”期间“双语”教育教学规划》已经市政府第三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哈密市“十一五”期间“双语”教育教学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党发(2004)2号)、自治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新党办(2005)28号)、自治区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会议和《地区“十一五”期间“双语”教育教学规划》(哈地党发(2006)15号)精神,加快我市中小学“双语”教学改革与发展步伐,促进我市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哈密市“十一五”期间“双语”教育教学规划。

一、“双语”教学工作回顾

近年来,市委、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我市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将少数民族教育工作作为提高少数民族素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措施,加大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培养“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训,认真做好HSK考试工作,并在民汉学校之间互派校长、教师进行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极大地促进了我市“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据统计,2005-2006学年,全市少数民族学前幼儿接受汉语教育的在园在校儿童达到147人,占市属在园少数民族幼儿(351人)的42%。全市中小学“双语”教育教学班13个,学生425名,其中:小学“双语”班6个,学生205名;初中“双语”班4个,学生141名;高中“双语”班3个,学生79名。哈密市就读双语班的学生和民考汉学生达1991人,其中:小学1337人,初中547人,市属高中107人,占全市少数民族学校在校生的18.5%。在2006年首届“双语”高中班31名毕业生中,上一本线19人,二本线8人,三本线4人,本科上线率为100%.“双语”教育教学实践的成功,带动了我市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为推进我市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由于历史、文化、地域、经济、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市“双语”教育教学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双语”教育教学发展不平衡,推进速度和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群众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二是“双语”教育教学师资数量不足、质量偏低,培训质量和继续教育规模还不能适应“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三是学校教学质量检测评价机制尚不完善,理科教学工作还存有薄弱环节,教育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学校公用经费和教学设备短缺,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和中共哈密地委、哈密地区行署《关于加快少数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为主线,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全面发展为重点,以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培养“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为目的,坚持从教师抓起,为“双语”教育教学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师资保障;从学前两年教育阶段抓起,把“双语”教学延伸到各个学段;从理科教学起步,把“双语”教育教学辐射到各个学科,促进少数民族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不断拓展,视野不断开阔,科学文化素养不断提高,使我市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在“十一五”期间迈上新的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双语” 教育教学工作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鼓励少数民族学生直接上汉语学校,在少数民族学校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双语”教育教学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积极推进民汉合校(合园),营造“双语”教育教学工作良好语言环境的原则。

三、“双语”教育教学发展目标

(一)总体发展目标

大力推进中小学“双语”教育教学工作,首先从最基本的学前两年制“双语”教学抓起,完成学前教育后,再从小学逐步实施,最终使少数民族学校各学段全面实行“双语”教学。使全市少数民族熟练掌握和使用汉语文字,逐步实现“民汉兼通”,缩小各民族之间的教育差距,提高少数民族素质,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推动哈密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二)学前“双语”教育教学发展目标

按照地区“十一五”期间“双语”教育教学规划的指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以公办幼儿园为龙头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以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后闲置的安全校舍为依托,兴办民汉合园幼儿园或依附小学的学前班,深入挖掘办园潜力,广泛吸引少数民族幼儿入园。学前幼儿教育二年学制,以汉语口语训练为主,使少数民族儿童基本解决日常汉语交流问题,为小学阶段“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语言基础。从2006年秋季开始,分年度实施学前“双语”教学,招收5岁-6岁的儿童进入“双语”学前班学习。2006年市区民族学校的学前班和民语幼儿园全部实行“双语”教学,到2010年所有的少数民族学前班均为二年制的“双语”教学班,入学幼儿达到85%以上。

2006年实行“双语”教学的学校有:市区学校(包括幼儿园)、农村条件较好的平原乡(镇)学校和个别山区、牧区学校学前实行“双语”教学。具体确定的办班点是:市一中小学部、市一小、市鲁能希望学校、市十一小、陶家宫乡中心校、黄宫小学,地尔班津学校、花园中心校、下花园小学、了义希望学校、彭德荪希望小学、天山牙吾龙开发区学校、五堡中心校、四堡学校、天山桂兰学校、二堡一中、二道沟中学、三乡学校等18所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招收5岁的学前“双语”班23个,595名学生;6岁“双语”班24个,617名学生,共计招收学前“双语”班47个,1212名学生,占全市应入园1650名幼儿的73%以上。在市鲁能希望学校、彭德荪希望学校试行民汉混合编班。

2007年实行“双语”教学的学校和教学点有:

五堡三大队教学点、五堡七大队教学点、五十里教学点、二堡一中拱拜湾教学点、二堡三中、了义七大队教学点、南湖中学民族教学点、东栏杆教学点、沁城小堡学校、芨芨台学校、三路中学、军马场小学、西山中学等5所学校7个教学点和农村部分民办幼儿园。新增5岁班10个,195名幼儿;6岁班10个,198名幼儿;5-6岁混合班3个,新增学前“双语”班23个,393名幼儿。在陶家宫中心校、陶家宫黄宫小学、二堡镇三中、三乡开发区学校试行民汉混合编班。

2008年实行“双语”教学的学校和教学点有:

一棵树教学点、乌拉台学校、德外里中学及教学点等2所学校、4个教学点开设“双语”班。新增5岁班4个,70名幼儿;6岁班4个,60名幼儿;5-6岁混合班2个,新增学前“双语”班10个,130名幼儿。

2009年在榆树沟学校、板房沟学校、骆驼圈子学校等3所学校开设“双语班”,新增5岁班3个,30名幼儿,6岁班2个,20名幼儿,新增学前“双语”班5个,50名幼儿。

2010年全部为二年制学前“双语”班,届时,学前“双语”班5-6岁儿童招生人数为2800名,占当年应招少数民族学前班学生的87.5%.

(三)小学“双语”教育教学发展目标

哈密市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小学,继续巩固市区民语小学的“双语”班,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汉语课。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发展城乡少数民族小学“双语”教育教学班。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少数民族小学从起始年级开始,实行理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育教学模式,使“双语”教育教学逐步辐射到各个学科。从2006年开始,在有条件的民语小学可以开设汉语强化班,为今后小学“双语”教学奠定基础。“十一五”期间,市区70%以上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在小学起始年级开始接受“双语”教育教学,农村有50%以上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在小学起始年级开始接受“双语”教育教学,全市平均在53%以上。具体目标为:

2006年市区学校具体确定的办班点是:市一中小学部、市一小、市鲁能希望学校、市十一小等4所学校。共招收5个班,170名学生。

2007年在农村乡(镇)中心校以及规模较大的学校举办小学“双语”教学班,具体是:陶家宫乡中心校、黄宫小学、地尔班津学校、花园中心校、下花园小学、了义希望学校、彭德荪希望小学、了义七大队教学点、南湖中学民族教学点等7所学校2个教学点。新增9个班,270名学生。

2008年在部分山区、牧区学校和边远农区学校举办“双语”教学班,具体是:三乡学校、天山牙吾龙开发区学校、五堡中心校、四堡学校、天山乡桂兰学校、二堡一中、天山二道沟中学等7所学校。新增7个班,210名学生。

2009-2010年在部分山区、牧区学校和教学点实行“双语”教学,具体是:沁城乡小堡学校、芨芨台学校及教学点、西山中学、二堡拱拜湾教学点、五堡七大队教学点、五堡三大队教学点、骆驼圈子学校、德外里中学、乌拉台学校、白石头乡中学、军马场松树塘学校,一棵树教学点。新增12个班,200名学生。

“十一五”期间,共开设小学“双语”班100个,2860名学生。

(四)中学“双语”教育教学发展目标

“ 十一五”期间,少数民族初中和高中要进一步提高汉语课的教学质量,继续巩固和扩大理科课程全部用汉语授课的范围,并鼓励有条件的少数民族中学把“双语”教育教学辐射到各个学科。具体目标为:

2006年市一中继续招收市“双语”初高中班,共招收2个初中班,100名学生;1个高中班,50名学生。

2007年在农村规模较大的学校举办初中“双语”班,具体是:花园中学、陶家宫二中、二堡一中、五堡中学。每所学校各招收1个班,共新增4个班,160名学生。

2008年在部分农村和牧区条件较好的学校举办“双语”班,具体是:四堡中学、西山中学、二道沟中学各招1个班,共新增3个班,120名学生。2009-2010年保持2008年的招生规模。

到2010年,共有初中“双语”班25个,1040名学生;高中班8个,400名学生。

(五)“双语”教育教学师资建设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双语”教育教学师资建设必须适应中小学和学前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需求,确保完成688人的“双语”教育教学师资补充配备和培训工作,其中:学前“双语”教育教学师资382人,小学“双语”教育教学师资180人,中学“双语”教育教学师资126人。目前,能够承担“双语”教育教学的教师仅有107人左右,因此,每年平均需要补充和培训“双语”教育教学师资135人,其中:学前“双语”教育教学师资75人,中小学“双语”教育教学师资60人,五年时间共需补充和培训“双语”教育教学师资680人,才能基本满足我市‘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分年度目标为:

1、2006年“双语”教师需求和培训。

(1)“双语”教师的需求:学前班84名,小学9名,初高中12名;

(2)“双语”教师的补充和培训158人,其中:参加地区“双语”教师培训15人,参加自治区和国家“双语”教师培训23人,市教育局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100人,到汉语学校跟班学习20人。

2、2007年“双语”教师需求和培训。

(1)“双语”教师的需求:学前班124名,小学25名,初高中26名;

(2)“双语”教师需要培训的135人,其中:参加地区“双语”教师培训20人,参加自治区和国家“双语”教师培训25人,市教育局组织培训70人(其中补充招聘新教师20人),到汉语学校跟班学习20人。

3、2008年“双语”教师需求和培训。

(1)“双语”教师的需求:学前班63名,小学38名,初高中38名;

(2)“双语”教师需要培训的135人,其中:参加地区“双语”教师培训20人,参加自治区和国家“双语”教师培训25人,市教育局组织培训70人(其中补充招聘新教师20人),到汉语学校跟班学习20人。

4、2009年“双语”教师需求和培训。

(1)“双语”教师的需求:学前班58名,小学49名,初高中31名;

(2)“双语”教师需要培训的135人,其中:参加地区“双语”教师培训20人,参加自治区和国家“双语”教师培训25人,市教育局组织培训70人(其中补充招聘新教师20人),到汉语学校跟班学习20人。

5、2010年“双语”教师需求和培训。

(1)“双语”教师的需求:学前班54名,小学59名,初高中19名;

(2)“双语”教师需要培训的135人,其中:参加地区“双语”教师培训20人,参加自治区和国家“双语”教师培训25人,市教育局组织培训70人(其中补充招聘新教师20人),到汉语学校跟班学习20人。

2006-2010年需要“双语”教师689名,其中:2006年及以前培训“双语”教师107人,2006秋季-2010年培训698人(其中新招聘的80人),总计805人。计划从2007年开始招聘以中学理科教师为主的“双语”教师,每年20人,到2010年累计达到80人。

四、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教学推进的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按照自治区党委、哈密地委有关文件的要求,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教学进程,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哈密市“双语”教育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芒力克。斯依提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杨安队 市委副书记

艾克拜尔。艾则孜 副市长

成 员:杨永华 市教育局局长

艾尼瓦尔。霍加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蒲培林 市财政局局长

赵国庆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惠险峰 市编办主任

亚合甫。乃斯如拉 市民宗委主任

王锋鸣 市民政局局长

刘改凤 市人事局副局长

王宇杰 市教育局副局长

海力前。吾甫尔 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海力前。吾甫尔 (兼),办公室工作人员:范继民、王俊林、买买提、梁永法、阿不来提、马世斌、热沙来提。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双语”教育教学规划,督促检查各学校“双语”教育教学各个阶段任务的完成,研究解决“双语”教学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双语”教育教学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教师对“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认识,加大“双语”教育教学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认同和支持这项工作。

1、少数民族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少数民族中小学“双语”教育教学,实现“民汉兼通”是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重要战略举措。推进中小学“双语”教育教学工作,是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建设,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提升各民族综合素质的根本性措施,是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历史选择,是广大人民群众融入现代社会生活的客观现实需要,是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必由之路。随着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地发展,仅靠本民族语言学习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学好汉语和英语,这样才能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所有民语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要自觉地投入到“双语”教学改革当中去,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使“双语”教育教学能够顺利进行。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报道,做好“双语”教育教学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双语”教育教学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营造有利于“双语”教学的良好舆论环境。学校可以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向学生讲解,引导学生学好“双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强化对推进“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市组织、宣传、人事、编制、计划、财政、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从干部调配、教师补充、舆论宣传、经费投入、组织实施等方面大力支持“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3、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它也是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做好“双语”教育教学师资的配备和培训工作。

多年来的“双语”教育教学实践证明,没有足够数量和较高素质的“双语”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就不可能做好“双语”教育教学工作。解决好“双语”教育教学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已成为推进我市“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1、建立“双语”教师储备库,加大对“双语”教师的培训力度。对“双语”教师的培训,采取分层次、分学段进行,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地区下达的培训计划,选派有一定汉语基础、有培养前途的在职教师参加“双语”师资培训,培训合格后,充实到有“双语”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双语”师资培训对象,按照自治区《实施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的要求,选派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到内地进修学习,结业回来后,再分配到本地汉语类学校跟班学习一学期,提高教师汉语水平和教育教学实际能力,使今后五年中培训的教师够用、实用,并且还要有一定的储备。

2、“双语”教师仅靠从现有教师中培训不能够满足我市“双语”教学的需要,尤其是超编教师,理科知识水平偏低,经过培训很难达到“双语”教学师资水平的要求,需要进行招聘补充。从2007年起,要利用自治区下达的专项编制,每年招聘20名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具有“双语”教育教学能力的“民考汉”、“民考民”和母语为汉语的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解决“双语”理科教师不足的问题,力争每个边远贫困农牧区学校配备2-3名母语为汉语的教师或“民考汉”教师。

3、坚持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学校骨干教师到汉语类学校学习培训工作,分学段、学科,每年选派20名左右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到汉语类学校进行一年的跟班学习培训,充分利用市区汉语学校师资、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提高跟班学习教师“双语”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4、强化汉语培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教师的汉语水平,特别是对40岁以下“双语”教育教学水平不达标的理科教师,要进行汉语强化培训,要求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的“HSK”达到合格标准。即:汉语课教师高中达到8级、初中达到7级、小学达到6级;非汉语课教师,高中达到7级、初中达到6级、小学达到5级。汉语水平等级要与教师的考核、评优、晋级等挂钩。

5、根据哈密市“双语”教育教学师资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为充分调动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达到胜任“双语”教学教师的积极性,特制定以下奖励措施:

(1)民族教师通过自修或进修汉语类理科专业,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报销其学费,并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

(2)民族教师参加“HSK”考试取得规定级别以上的,评定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优先评优选先。

6、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双语”教育教学教师队伍择优上岗、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今后,新补充的少数民族教师必须具备“双语”教育教学能力,适应“双语”教学。

(四)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双语”教学,提高“双语”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抓好少数民族中小学校长、教务主任等学校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每年选派少数民族学校领导及后备干部各2名参加“双语”培训或到名校、汉语言学校挂职锻炼,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提高管理水平。切实把政治强、懂教育、会管理的人才选拔到学校领导岗位上来,少数民族学校必须有一名汉语或“双语”骨干教师进入领导班子。

二是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民汉合校(合园),有条件的学校和幼儿园按规划目标要求,逐步稳妥地实行民汉幼儿混合编班的模式。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教学重点是进行汉语口语训练,适当进行识字教学。

三是在确定办“双语”班的学校和民族幼儿园,配备经过培训的专职汉语教师和理科教师。

四是确定“双语”教育教学的示范性学校。市第一小学、市第一中学、市鲁能希望学校、陶家宫乡地尔班津学校、花园乡中心小学作为第一批示范校,予以重点扶持,从而带动全市“双语”教学的全面开展。

五是从2006年9月起,全市学前“双语”班统一执行市教育局制定的“双语”教学和确定的教材。

六是适当加快双语教学工作进度,按照规划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中小学及学前“双语”教育教学班数。加强市区汉语言中小学校建设,扩充其容量,积极鼓励少数民族少儿到汉语学校或幼儿园、学前班就读,同时在汉语学校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每周增加两节本民族的母语教学。

七是要继续办好疆内少数民族初中班,逐步扩大班级数,到“十一五”末,疆内少数民族初中班在校生要达到750人。强化区内班汉语教学,保证内高班的生源质量,培养出更多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生到内地新疆高中班就读。

八是配齐配强以汉语和理科教研员为重点的少数民族教研力量,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双语”教育教学规律,制定改进措施和指导教学工作。加强“双语”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建章立制,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对“双语”教学跟踪评估,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五、建立“双语”教育教学保障机制,确保“双语”教学人员编制及各项经费的落实。

一是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教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做好“双语”学校教学规划。进一步完善“双语”教学办学条件,对农村闲置的教学资源进一步维修利用,配备所需的教学设施,先期解决好学前“双语”学生必须的办学条件。

学前“双语”的设点按5周岁、6周岁编班,生源较少的学校或教学点进行隔年招生或5岁、6岁混合编班。学前“双语”教学的学生管理,按照幼儿园管理的标准执行。

配备音乐器材、录音机、VCD、电视机等必备的教学器材。每一个学前“双语”教学点配备学生用炊具一套,路程较远且学生人数达到15人以上的配备交通车一辆。

学前“双语”班的学生需要补助项目和标准:

学生伙食补助费:每生每天1.5元,一学期100天(除去星期六、星期日),每生每学期150元;

交通费:每生每天2元,一学期100天(除去星期六、星期日),每生每学期200元;

学前“双语”班公用经费按小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拨付,即每生每学期20元。

二是对教师的培训和新教师的招聘要有专项资金投入。根据我市实际,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新补充教师的培训)每年应在135名左右,按照地区的要求,培训费用每人3000元,由哈密市自筹,每年需培训经费40.5万元,5年需要202.5万元。

三是根据本市“双语”教育教学的实际,采取财政投入为主,城市教育费附加和人民教育基金补充的办法,保证经费的落实;切实抓好城市教育费附加和人民教育基金足额征收,确保按时到位;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援助资金以及各方的捐助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证我市“双语”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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