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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深化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07〕3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5-08

施行日期:2007-05-08

时效性:已失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深化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八日

深化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为落实公安部及四川省德阳、绵阳等地现场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省警校共育办公室将于今年7月对各地开展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建设等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市通过检查验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实现“平安宜宾”为目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教育、财政、文明办、工商、文化、城管、交通、司法、规建、卫生、安监、民政、体育、广电、妇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单位及社区、村委会的密切配合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并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开展“警校共育”,大力推行校园警务,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构建“和谐平安宜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1.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或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

2.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3.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增强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学校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4.涉校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刑事案件的侦破率明显提高;

5.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6.师生、家长对校园治安状况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二)具体目标

1.城镇商业繁华路段和流量较大的交通主干道两侧沿线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间,民警或协勤员在校园门口维护治安、交通秩序见民警、警车、警灯率达100%;

2.全市接送学生专用校车规范率、对接送学生的车辆上线检测率和驾驶员的培训教育率达100%;

3.对学校、幼儿园的治安隐患排查到位率达100%;

4.对城市和县城城区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交通管理安全设施的规划到位率达100%;

5.学校禁毒达“四个百分之百”(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面达100%,在校学生对毒品危害的知晓率达100%,对涉及教职员工以及学生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率达100%,学生家庭对毒品危害知晓率达100%);

6.公安机关党委成员和部门实行联系城市和县城城区学校、幼儿园制度面达100%;

7.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建立“两公示、一监督”制度面达100%;

8.“七进”(法制教育进校园、安全教育进校园、治安管理进校园、禁毒宣传进校园、交通管理进校园、消防管理进校园、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法推广实施率达100%;

9.对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落实专人专办率达100%;

10.学校、幼儿园组建安全保卫机构及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率达100%,城市和县城城区内学校、幼儿园和农村寄宿制学校保安人员或门卫配备率达100%;

11.落实学校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及网络安全员培训率达100%;

12.全市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派驻率达100%.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30日?5月10日。一是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为切实加强市警校共育办公室工作,从市公安局抽调2人、市教育局抽调2人到市警校共育办公室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各地也要按照市警校共育办公室的规模,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在党政网上开辟警校共育工作栏,及时传达信息,落实工作,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警校共育机制,推进校园警务工作。

(二)实施阶段:

1.5月10日?5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市上开展警校共育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各项软、硬件建设的目标任务。

2.6月1日?6月15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考评要求及标准,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3.6月15日?6月25日,市警校共育办公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问题突出的,将进行通报。检查验收的情况将作为评比各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迎检阶段:7月,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深化工作,并做好迎接省上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各地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学习推广德阳、绵阳经验,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从而推动“平安宜宾”建设。为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力度,市上成立了领导组。各区县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抓好深化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建设工作。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等制度,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查漏补缺,落实工作。

5月10日,在南溪县召开全市深化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现场会。会议将总结前阶段我市警校共育工作情况;推广南溪县警校共育工作经验;部署我市推进校园警务,迎接省上检查验收工作。会后,各地警校共育办公室要按照会议要求,对照12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和时限,确保我市警校共育工作顺利通过省上检查验收。

(三)区别对待,务见实效。

我市目前共有2994所学校,其中:幼儿园764所、中小学校2140所、大中专院校3所。分布于城区、城关镇、农村等地,学生呈寄宿制和非寄宿等多种情形,情况较复杂。为确保我市学校全部达到省上确定的12个百分之百,特别是强化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等方面的目标,本着既切合实际,又便于操作;既完成省上任务,又促进我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原则,市上决定实行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措施,区县教育局必须设立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学校分为市级示范学校以上(含国家级示范学校、省级示范学校、市级示范学校等)、乡镇学校、农村学校等三个层面。一是市级示范以上和社会治安复杂的学校(幼儿园)必须按学校安全要求,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并组建保卫处(科),聘请有从业资质的保安(可按在校人数3‰的比例配备保安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二是乡镇学校必须确定符合从业资格的专职门卫,承担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三是农村学校应有责任明确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省级示范以上的学校及其它有条件的学校,必须建立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和校园警务室,经规建部门批准后,还应配合公安部门在学校门外修建治安岗亭。

(四)强化督导,检查验收。

市警校共育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联系,切实履行对各地各部门督促指导工作职责。同时,要组织工作组分赴各地,就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促进警校共育工作深入开展,迎接省上的检查验收。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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