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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调研(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遵府办发(2007)16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0-18

施行日期:2007-10-18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我市已荣获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被列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为切实了解、检查总结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深入调研,进一步把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现将有关调研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各县、区(市)政务公开工作现状、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厂(院、校)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建议意见;

(二)编制县及其部门的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意见;

(三)关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意见;

(四)各地政务中心运行或筹建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办法;

二、调研要求

(一)各调研组选择各类单位实地调研,交流座谈,收集情况(各地不汇报,只提供书面材料);

(二)各调研组要对各县、区(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价,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三)各调研组要写出有一定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三、分组及调研时间

(一)第一组,由市监察局负责,赴余庆县、湄潭县、凤冈县、务川县调研;

(二)第二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到仁怀市、习水县、赤水市调研;

(三)第三组,由市民政局负责,到绥阳县、正安县、道真县调研;

(四)第四组,由市总工会负责,到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桐梓县调研;

(五)有关工作人员从上述单位抽调;

(六)调研从10月22日进行。

四、对市直各单位的调研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另行安排。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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