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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玉林市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玉政办发〔2007〕22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1-23

施行日期:2007-11-23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玉林市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为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32 号)精神,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在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培育更多的强优企业和知名品牌”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现就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名牌产品在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但是,总体上我市名牌产品数量较少,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企业创名牌的基础比较薄弱,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不强,这种状况已经成为制约我市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迅猛发展,产品竞争已逐渐从以价格层面为主的竞争上升为以质量、品牌和科技层面为主的竞争。实施名牌战略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实施名牌战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主导、社会推动、创新发展”的原则,围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以资源优势工业和现代制造业、农产品加工、服务业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坚持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集团,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建立起名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形成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名牌战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

1. 到2010 年,名牌产品企业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

2. 到2010 年,培育中国世界名牌1个,中国名牌产品3个,国家免检产品4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3个,驰名商标2件;广西名牌产品达到25 个;广西优质农产品达到8 个;广西著名商标达到20 件。

3. 到2010 年,建立3个以上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研究制订修订国家标准2个以上。

三、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点领域

(一)加快培育发展资源优势工业和现代制造业名牌。

按照打造全国中小企业名城的目标,我市以中小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机械、水泥陶瓷、健康、服装皮革等四大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资源优势工业和制造业名牌。

机械产业:巩固发展“玉柴”牌柴油机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支持玉柴做大做强,大力扶持“玉柴”配套企业发展,培育机械产业群落,并在其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健康产业:充分发挥玉林制药传统品牌优势和南方最大中药材市场的拉动作用,推进中药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水泥、陶瓷产业:巩固发展“三环”牌日用陶瓷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以亚洲最大的水泥企业安徽海螺集团所办的兴业海螺北流海螺和世界最大的日用陶瓷出口生产企业三环集团为龙头,全面整合上下游企业,培育水泥、陶瓷产业群落,并在其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服装、皮革产业:发挥“世界裤子之都”??福绵管理区的群体优势和中国最大的猪皮皮革供应商??富英制革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的带动作用,以创品牌、上规模为目标,培育服装皮革产业群落。

其它产业:1. 在电线电缆、人造板、铁锅、松香、松节油、天然香料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2. 强化制糖产业,延长蔗糖产业链,大力发展综合利用,建立生态循环工业,在精制糖、绵白糖、有机生态肥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二)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名牌。

围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着重培育畜牧、蔬菜、水果、粮食、水产、中药材、林产、花卉等八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对区域特色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容县沙田柚和玉林香蒜的保护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在八大主导产业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三)加快培育服务业名牌。

在体现经济发展水平的服务领域,以促进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为目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物流、宾馆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等行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精品项目和服务名牌,发展竞争力较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提升我市服务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先进服务业体系的建立。

四、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1.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品牌市场占有率的动力,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注重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速度和效率,在关键技术领域密切跟踪国际先进水平,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2. 加强质量管理。企业要面向国内外市场,吸收和学习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3. 加强品牌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名牌意识,制定以质量为核心的名牌发展规划,研究市场变化和竞争对手,确定目标,打造一流品牌。要坚持全球市场理念,加强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要积极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品牌建设经验和运作方式,加强品牌经营和宣传,不断提升品牌贡献能力。

4. 加强人才培养。企业要建立培养人才的科学机制,营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要采取强化培训、鼓励学习、加强交流等措施,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的高素质员工队伍,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一批精通质量管理和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要立足于国际竞争,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提高利用国际人力资源的能力,为实现自主品牌的国际化提供人才保证。

(二)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

1. 大力推动技术标准化工作。质监部门要指导和帮助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标准水平;鼓励企业建立产品技术和技术标准研发机构,在优势产业中开展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研究和制订修订,促进我市优势产业的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做强做大我市优势产业。制定和实施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强制性能效标准。

2. 实行工业企业品牌奖励政策。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工业企业品牌表彰奖励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7)191号)精神,对荣获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和广西名牌产品、广西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3. 实行研究制订重要技术标准奖励政策。在我市优势特色产业、产品中,将对制订国际标准的奖励25万元、制订国家标准的奖励10万元、制订国家行业标准的奖励5万元、制订自治区地方标准的奖励2.5万元,所需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解决。

4. 加大政府采购名牌产品力度。各级各部门招标采购要优先选择我市荣获中国世界名牌、中国名牌、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和广西名牌、广西著名商标称号的产品。

(三)加大财政资金扶持。

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实施名牌战略的发展目标和实际需要,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推动名牌战略实施。

(四)加快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支持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国内外标准制订修订等重要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要进一步抓好设立在我市的质检机构和自治区陶瓷检测中心的建设,加强仪器设备购置和基本建设等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建设,并根据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质检机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政府资金要发挥引导、调控作用,调动有关企业、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为平台建设提供便利条件,以适应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形势的需要。

(五)营造有利于名牌产品成长发展的环境。

1. 加强电子监管网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支持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强化企业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2. 切实采取措施,保护名牌产品。加大对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广西名牌产品、广西著名商标、广西优质农产品的保护力度,严禁未经许可开展评比、认定、推荐品牌活动,确保品牌产品企业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 加大力度打击制售假冒名牌产品违法行为。工商、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产品的违法行为,打破地方保护,打击与违法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制假售假的行为,打掉违法分子和违法违规活动的“保护伞”,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防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六)加大实施名牌战略的宣传力度。

鼓励我市名牌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名牌产品在市场和用户心中的形象和信誉。鼓励新闻媒体加大对自主品牌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品牌意识。

五、进一步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推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并根据我市名牌发展的特点和目标,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出相应的名牌发展和培育规划,协调解决培育、扶持、打造和保护名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质量兴市”、“品牌强市”、“名牌兴企”等活动,为企业创建名牌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培育名牌中的作用,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为培育自主品牌做好技术、管理、信息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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