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自贡市200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自府发[2003]7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10-13

施行日期:2003-10-13

时效性:已失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府函[2002]295号)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0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川劳社办[2003]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0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以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5%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以职工实际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但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企业当年欠缴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以上的,不能增加职工工资。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自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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