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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应急办关于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黄政办函(2008)1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19

施行日期:2008-03-19

时效性:已失效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政府应急办关于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措施,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切实抓好落实,并于3月28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将摘编后报市政府领导同志。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的意见(试行)

市政府应急办

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是保持政府高效运转、保证政令畅通、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值守、政令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多次下发文件,提出工作要求,并多次组织检查。从检查、抽查和督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措施有力,责任明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是,仍有少数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有的值班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熟悉;有的雇请临时人员、保安、门卫值班,有的值班人员脱岗、离岗和怠岗,值班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甚至有的单位至今没有安排经常性的值班;有的电话联系方式不真实,有的突发事件信息不按规定及时报送,迟报、漏报、瞒报现象时有发生。上述种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政令畅通,严重影响了办事效率,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按照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的要求,现就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和有关单位,全部纳入政务快捷反应机制系统。

二、实施时间和内容

从3月20日开始,在政务值守、政府指令办理和反馈、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三个方面施行。

三、具体要求

(一)关于政务值守

1.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务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包括值班电话、传真电话),确保随时有人接听电话,不得将值班电话转到手机等其他通信工具上,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

2.明确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安排干部值班,不得雇请临时人员和工人值班,不得以传达室、总机代替值班室。充实值班工作力量,值班人员必须懂政策,熟悉业务和值班规程,能妥善处理日常事务。

3.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手机电话要保持联络畅通,保证随时找得到,并及时通话。

(二)关于政府指令办理和反馈

1.各地、各部门值班人员接到市政府应急办电话后,要立即按电话要求报告。需要找地方和部门领导同志的,要立即接通电话;需要领导同志回复电话的,要在5分钟内回复电话。

2.对市政府应急办下达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马上办理,不得延误。对要求回复情况的,必须按通知要求和时间电话回复,并书面反馈结果。对事情比较复杂、一时难以明确答复的,应先说明情况,按通知时间要求报送办理过程,最后报告办理结果。

(三)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问题

1.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后,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市政府和市政府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属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上报。对同一突发事件信息,原则上市直主管部门上报信息的时间,不得迟于县(市)区政府上报的时间,更不得滞后于新闻媒体。情况紧急的,可按照“快报情况、慎报原因”的原则,先电话报告情况,随即书面报告。

2.对市政府领导关注或批示的突发事件信息,执行日报制。每天15∶30时前(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将落实领导批示采取的措施、事件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及时续报市政府和市政府应急办。待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并经市政府应急办同意后,才能取消日报制。

3.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工作人员是具体责任人。

四、检查和考评

市政府应急办将对各地、各部门建立快捷反应机制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检查考评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报告。即对各地、各部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告市政府领导同志。二是考核。市政府应急办分季度进行考核,定期检查、随时抽查,并作出评估和评价。三是通报。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通报,表扬先进单位,通报落后单位。同时,将视具体情况随时通报。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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