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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许昌市整治输油气管道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许政办[2008]10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7-08

施行日期:2008-07-08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制定的《许昌市整治输油气管道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七月八日

许昌市整治输油气管道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8年河南省整治油气田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4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输油气管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输油气管道等重要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完善落实地方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开展输油气管道地表占压物清理工作为重点,强化部门协作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促进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公共安全,为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我市北京奥运会期间洛?驻成品油管道、西气东输主干线和天然气豫南支线的安全。确保途径我市的输油气管道不发生盗油盗气的刑事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犯罪分子利用油气资源制造的恐怖事件。

(二)积极清除输油气管道上的厂房、树林、建筑物等违章占压物。坚决清除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物,严防形成新的违章占压。确保新建、在建管道上不出现违章占压物,按时完成我市境内油气管道占压物清理工作。

(三)大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完善落实油气安全保护工作地方政府负责制和警企地联防、联治、联护工作机制,建立落实区域协作机制、输油气管道巡护机制,增强石油企业自防自卫能力,提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油气管线安全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三、工作安排

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和有关工作预案,签订市、县两级责任目标。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6日至7月31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把宣传发动和集中清理输油气管道占压物相结合,逐一落实责任,严查涉油涉气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清理油气管道地面占压物。

(三)检查考核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配合北京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对输油气管道地表占压物的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石油企业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专项检查、抽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地方政府负责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责任明确、协作到位的整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问题突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存在地方保护、充当涉油问题“保护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深入宣传发动。有关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清理输油气管道地表占压物工作的重要性,深入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使其积极主动的配合和参与输油管道地表占压物的清理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有关县(市、区)输油气管道地表占压物清理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对进度快、效果好的县(市、区)给予表扬奖励;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清理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四)密切企地协作。各地政府要结合清理地表占压物工作任务,加强与石油天然气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共进、问题共治、责任共担。有关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石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会同石油企业深入开展平安管道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专群结合的油气安全保护工作。石油企业要在积极参与整治行动的同时,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在清理占压物行动中,要尽可能提供经费和人力支持。

附件:许昌市2008年挂牌清除的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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