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十项绩效工程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字(2008)3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4-24

施行日期:2008-04-24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十项绩效工程任务目标的通知》(黑市政办字(2008)28号)文件做以部分调整,现补充通知如下:

新农村建设绩效工程名称调整为粮食高产绩效工程;

城市建设绩效工程名称调整为打造景观城市绩效工程;

大项目建设绩效工程名称调整为园区及大项目建设绩效工程;

文教卫生建设绩效工程名称调整为以提高文教卫生服务水平为重点的民生绩效工程。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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