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西藏地区涉外公证事件统一由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批复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公布日期:1964-12-29

施行日期:1964-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西藏分院:

(64)藏法办字第66号请示收到。关于在西藏地区办理涉外公证手续问题,同意你院意见,即:公民申请办理出生、死亡、亲属关系等等涉外证明文件,统一由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报送你院审批。

最高人民法院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