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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2008年-2010年)》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德政发〔2008〕17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6-30

施行日期:2008-06-30

时效性:已失效

潞西市、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现将《德宏州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2008年-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德宏州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2008年-2010年)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的决定》(云发(2008)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2008年-2010年)的通知》(云政发(2008)98号),结合德宏州实际,经州委、州政府统一布置安排,制定本计划。用3年时间,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温饱安居工程、产业培育工程、素质提高工程、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工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等6大工程,30件惠民实事。三年计划总投资471944万元,其中:计划争取国家、省资金191095万元,州县(含自筹、银行贷款、社会融资等)280849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沿边三级以上公路网建设项目

继续加强沿边公路网建设,改善4县市交通条件,一定程度缓解制约边境发展的“瓶颈”。①改建沿边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主干线总长28公里;②建设沿边三级以上公路次干线总长29公里;③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以上三项合计,争取国家、省资金13650万元,由州交通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实施。

2.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逐步解决4县市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饮水管道、水池(窖)、水处理设施、管网等,解决10.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使群众能够喝上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争取国家、省资金3500万元,由州水利局负责实施。

3.水利建设项目

加强边境地区水利建设,提高水利化程度。①力争新开工1座中型水库;②拟建小(一)型水库2座;③对12件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④因地制宜实施“五小水利”建设,每年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3年共15万亩。以上四项争取国家、省资金28700万元,由州水利局负责实施。

4.农村电网完善项目

建设和改造边境地区农村电网,提高1户1表完成率,实现城乡电网同价,减轻农民负担。继续新建及改造110KV变电站11座,35KV变电站10座。争取国家、省资金11847万元,由云南电网公司德宏供电局、德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州水利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实施。

5.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

逐步解决边境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不具备条件的地区采取太阳能光伏发电或其它新型能源方式予以解决。争取国家、省资金844万元,由云南电网公司德宏供电局、德宏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州水利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实施。

6.边境口岸联检设施建设项目

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亮化国门形象。重点建设完善瑞丽国家口岸联检楼、国门、查验场设施,重点加强陇川章凤、盈江省级二类口岸升级和边境重要通道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口岸和通道通关便利化水平。争取国家、省资金1580万元,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实施。

7.县城及重点集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加强4县市县城及重点集镇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生产生活用水。新建、续建县城供水项目2个,总供水规模约为2.6万吨/日,供水配套管网建设约35公里;集镇供水项目1个,供水配套管网建设约5公里。争取国家、省资金1900万元,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实施。

8.县城垃圾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提高4县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有效保护环境,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新建、续建城市垃圾处理项目1个,处理总规模50吨/日;污水处理项目2个,处理总规模3万吨/日。争取国家、省资金5575万元,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实施。

(二)温饱安居工程

9.人口较少民族生产生活设施建设项目

着力改善4县市人口较少民族生产生活设施落后状况,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加强55个自然村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争取国家、省资金1585万元,由州民宗局负责实施。

10.边民安居建设项目

4县市都属于高地震烈度区,为逐步使困难农户住房得到改善,达到基本防震标准,实现住有所居,对4县市15580户边民住房进行重建或改建加固。其中重建5930户,加固改造9650户。争取国家、省资金4895万元。由州建设局负责实施。

11.实施沿边乡镇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

对沿边贫困乡镇贫困自然村实施整村推进,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对4县市沿边乡镇915个贫困自然村实施整村推进,每村投入15万元,三年争取国家、省资金11260万元,由州扶贫办负责实施。

12.国家民委系统“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建设

继续实施国家民委系统“兴边富民工程”重点县建设,增强县市自我发展能力。实施国家民委4个重点边境县建设。争取国家、省资金4130万元,由州民宗局负责实施。

(三)产业培育工程

13.特色种植业建设项目

充分利用4县市较好的自然条件,使自然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重点抓好生态茶、甘蔗、天然橡胶等特色种植业的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政府投入,带动发展茶叶1.5万亩、橡胶6万亩、甘蔗6万亩。争取国家、省资金710万元,由州农业局负责实施。

14.特色养殖业建设项目

加强猪、牛、羊等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品种选育和改良,加大科学养殖技术的推广和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发展大牲畜2.5万头、生猪1.5万头。争取国家、省资金270万元,由州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

15.特色经济林建设项目

把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推进边境地区特色经济林建设,提高人均拥有比例。建设以核桃、小桐子、竹子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17.4万亩。争取国家、省资金1038万元,由州林业局负责实施。

16.特色加工产业项目

扶持具有较强带动和示范作用的特色加工产业和工业聚集区,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发展工业经济,增强第二产业的实力。争取国家、省资金1600万元,由州经济委负责实施。

(四)素质提高工程

17.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

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使边境广大学生学有所教,提高边境地区人口基本素质。对4个县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全面实施“两免一补”,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争取国家、省资金29982万元,由州教育局、州财政局负责实施。

18.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

为改善4县市中小学生就读环境,保障师生安全,加强校舍危房改造。三年计划完成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26.8万平方米的改造。争取国家、省资金6690万元,由州教育局、州财政局负责实施。

19.中职教育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

对4县市中职教育在校生给予助学金补助和在上级帮助下实施“中央财政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加强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输出的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4个县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提高劳动者技能和就业稳定率,增强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三年计划完成培训2.1万人。争取国家、省资金5641万元,由州教育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局负责实施。

(五)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工程

2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为保障4县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农村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要逐步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范围。①逐步将4县市17.14万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按照每月人均30元给予补助。②将现有农村6万绝对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每月人均30元提高至人均40元,提高的10元为物价上涨临时补助金。以上二项争取国家、省资金20992万元,由州民政局、州财政局负责实施。

21.推进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及大病救助

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实施大病救助,使农村生活困难群众也能够享受医疗服务,实现病有所医。①资助24.46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以行政村为单位的边境一线农村边民参加新农合。新农合个人承担部分人均20元由政府资助。②对享受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实施大病救助。以上二项争取国家、省资金7620万元,由州民政局、州财政局负责实施。

22.边境县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

逐步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住房难问题,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水平。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相结合的办法,建设14所农村敬老院。争取国家、省资金1410万元,由州民政局、州财政局负责实施。

23.县乡村医疗机构“四配套”

逐步健全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房屋建设和设备、人员、技术配备,为实现4县市群众的病有所医提供保障。①加强县市1个人民医院、1个中医院、1个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2008年完成。②加强医疗机构设备能力建设。补充、更新4个县市疾控机构免疫冷链设备;1个县级中医院医疗设备;44个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③实施边境县市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乡村医生在岗培训。为86个村卫生室各培养1名中专学历人员,对337名乡村医生人实施在岗培训。④在4个边境县市实施艾滋病防治与控制项目。以上四项争取国家、省资金2491万元,由州卫生局、州财政局负责实施。

24.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4个边境县市274个无办公用房或服务设施面积达不到建设标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对边境县行政村办公用危房进行拆除重建或修缮,建设社区办公用房、“一站式”服务窗口和综合活动场所,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办公用房和综合活动场所不足问题。计划总投资5343万元,由州民政局、州财政局负责实施。

25.边境地区公安局指挥通信体系及业务用房建设

根据我州边境地区公安工作的需要,重点解决州公安局县市公安指挥通信体系和业务用房建设。争取国家、省资金6710万元,由州公安局负责实施。

26.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

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大力发展文化事业,繁荣边疆文化,丰富边疆地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①20户以上通电村的“村村通”工程建设。按照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和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的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待国家发射直播卫星并交付使用后,组织实施4县市963个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②扩建、重建边境沿线部分广播电视发射台。以上二项计划争取国家、省资金2633万元,计划2009年底完成。由州广播电视局负责实施。

(六)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27.农村沼气建设项目

为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减少林木砍伐,推进节能工作,逐步解决农村替代能源问题,继续推进沼气池和节柴改灶任务。新建沼气池 1.25万口、节柴改灶 0.6万个。以上二项争取国家、省资金1344万元,由州农业局、州林业局负责实施。

28.国界河治理项目

确保国土不流失,继续加强国界河综合治理。争取国家、省资金8000万元,由州水利局负责实施。

29.森林防火建设项目

我州边境线长503.8公里,发生火灾的机率高是我州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计划建设森林防火通道60公里,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20公里,争取国家、省资金269万元,由州林业局负责实施。

30.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

完善边境动植物防疫体系,加强边境动植物疫病的监测及防治工作,有效防止境外动植物疫情传入。争取国家、省资金120万元,由州畜牧兽医局、州农业局负责实施。

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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