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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德政办发〔2008〕16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7-18

施行日期:2008-07-18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州的节能目标任务,经州统计局认真测算,平衡审定,我州各县市2005年的单位GDP能耗数据有所更改,现将修订后的“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市:

瑞丽市“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0.4%,节约能源量0.38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达1.446吨标准煤。

潞西市“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13%,节约能源量3.12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达1.533吨标准煤。

梁河县“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增长每年控制在4%以内,“十一五”期末万元能耗达1.41吨标准煤。

盈江县“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8%,节约能源量6.76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达1.707吨标准煤。

陇川县“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增长每年控制在0.4%以内,“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达1.45吨标准煤。

望各县市按此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认真对照检查“十一五”前两年完成情况,总结经验,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州政府将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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