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沪税流(2001)122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4-27

施行日期:2001-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财税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44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国税发[2001]44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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