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要求提高营业税起征点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浙地税函(2004)17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4-14

施行日期:2004-04-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请示》(绍市地税政[2004]5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从2004年5月1日起,你市市区及上虞市、诸暨市、绍兴县提高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即月营业额提高至3000元。

此复。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