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苏地税函(2004)23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1-15

施行日期:2004-1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2004]11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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