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内国税流字(1995)28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5-06-08

施行日期:1995-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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