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3】17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3-02-14

施行日期:2003-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六、本通知自2003年3月1日起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本通知的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及时通告纳税人,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和准确执行增值税新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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