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发【1999】3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公布日期:1999-03-08

施行日期:1999-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十一、依法公开审理案件,经人民法院许可,新闻记者可以记录、录音、录相、摄影、转播庭审实况。
外国记者的旁听按照我国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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