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浙江省杭州市经委关于做好二○○八年杭州市医药产业发展资金资助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杭经医化〔2007〕32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9-20

施行日期:2007-09-20

时效性:已失效

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按照市领导关于做好2008年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为使2008年符合《杭州市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2007)35号)有关规定条件的项目都能享受市财政资助,请将你区、县(市)明年拟申报资助和奖励的医药产业项目统计汇总(详见附件),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市经委医药化工处(附电子文档)。联系电话:85065881,电子信箱:sjw.yyc@hz.gov.cn.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2008年杭州市医药产业发展资金资助计划建议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   2008年杭州市医药产业发展资金资助计划建议情况汇总表   填报部门:               序号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名称   实施起止日期   计划总投资   至2008年末
预计完成投资额      合 计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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