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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财政发展推进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的意见

发布部门: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景府发(2006)1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14

施行日期:2006-04-14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今后5至15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振兴瓷都财政的关键时期。按照建设“经济重镇、旅游都市、特色瓷都”的战略构想,努力加快财政发展,不断增强财政实力,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公共财政体制,更好地发挥财政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财力基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的中心任务。为了加快财政发展,推进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经市政府研究,现就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加快发展、推进改革、规范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财政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五”以来,我市财政发展和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兄弟设区市相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为财政收入总量不大,实力不强;发展速度偏慢,排位靠后;财政改革力度偏弱,成效不尽理想;财政管理不够规范,资金效益有待提高;债务负担过重,财政风险显现。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影响到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而且影响到“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因此,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加快发展、推进改革、规范管理上来,紧紧抓住历史机遇,牢固树立全局意识、长远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精心谋划发展大计,扎实推进改革大业,全力抓好管理大事。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发展、改革和管理要以做大财政“蛋糕”为中心,以转变增长方式为抓手,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为方向,以“心系群众、财政为民”为立足点,围绕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全力做好生财、聚财、理财文章,不断培育财源生长点,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开创瓷都财政工作新局面,推动瓷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明确财政发展目标,加快财政发展步伐

“十一五”时期,全市财政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市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0年,当年财政总收入突破30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一般预算收入同步增长,实现5年翻番;全市财政总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有所上升,达到当年生产总值的8.6%,比2005年提高1个百分点。县(市、区)财政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乐平市财政总收入达到10亿元,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市高新区财政总收入均达到2亿元,市陶瓷科技园财政总收入达到1亿元。乡镇财政发展目标是:1个乡镇财政总收入达到1亿元,2个乡镇财政总收入突破5000万元,3个乡镇财政总收入突破2000万元,8个乡镇财政总收入突破1000万元。在完成“十一五”发展目标的基础上,财政事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为后10年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为有力的财力保障。为了确保实现“十一五”时期财政发展目标,要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一)支持工业发展,积极培育主体财源。按照实施主攻工业这个第一位发展战略的要求,充分运用财政资金、财政政策、财政服务等有效手段,支持工业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提高经济效益。“十一五”时期,市财政将安排工业发展基金300万元、外贸出口贴息资金250万元、陶瓷发展基金100万元、中小企业担保基金100万元,以鼓励和促进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紧紧抓住中央实施加快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老工业基地和传统产业改造的扶持政策和资金,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壮大主体财源。围绕大力发展六大支柱工业产业的发展目标,研究制定并积极实施各项财税激励政策,支持支柱产业延长产业链,实现低成本扩张,做强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提高经济总量,培育支柱财源。更好地发挥土地资源和财税政策优势,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招商引企,扶持入园企业加快成长,实现企业与财税双赢,使工业园区尽快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财税生长点。强化对昌河、焦化等大型工业企业的财税服务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协调,制定对企业的财税奖励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增产增收增效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和纳税环境。

(二)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县乡财政活力。根据各县(市、区)的发展定位,以县域工业为核心,加大财政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打造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县域经济,扩大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高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为财政发展奠定稳固的经济基础。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市县乡之间收入分配关系,按照“还权于县区,让利于基层”的思路,认真落实《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市部分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景府办发[2005]11号)精神,调整财政体制,规范征管机制。在适当增强市本级财政调控能力的同时,新增财力进一步向县乡倾斜,更好地调动县乡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建立县乡财政发展考评机制,按照“十一五”发展目标,对县乡财政收支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进一步落实激励政策和措施,激发县乡增收节支的内在动力。市财政继续安排200万元县(市、区)财政发展奖励基金,并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增加,调动县乡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增强县乡财政的发展后劲。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乡财县代管”和“省直管县”改革试点,统筹兼顾各级利益,逐步构建符合市县乡发展实际和保障需求的财政管理新体制。

(三)切实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根据“十一五”时期我市建设一批重大项目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强化建设性税收征管的措施,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征收,防止收入流失。支持税务部门深化征管改革,推进征管信息化建设,增强征管职能。及时清理到期的税费优惠政策,督促有关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加强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完善征管办法,改进征管方式,加大征管力度,加强征管力量,提高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按照属地管理和抓大放小的原则,调整市县税收的征管范围,在保证各自存量的基础上,合理分配税收增量,科学调整各级财政的利益格局。根据收入基数和税收征管的努力程度等情况,研究制定鼓励征收部门强化管理、完成税收奋斗目标的奖惩办法,充分调动征收部门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的积极性。

(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以财政预算制度改革为核心,以阳光财政、公平财政和效益财政为目标,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分配有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职能健全、科学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在用财方向上,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发展,将财政支出转到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共需要、维护公共秩序上来,着力解决财政“缺位”问题。在支出重点上,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生态等公益事业为重点,建立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保障机制。从2006年开始,市财政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200万元、生态公益林专项经费1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18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120万元、科技发展基金60万元;以支持社保、就业再就业为重点,建立弱势群体的救助机制和社会稳定机制,市财政安排社区社保平台建设专项经费120万元、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00万元;以设立专项基金为重点,建立财政应急反应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增强政府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公共危机的调控能力。在具体工作上,始终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量入为出,确保平衡”的原则,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合理安排好各项支出,尽力满足各方面的实际需要。

三、加大各项改革力度,推动财政改革进程

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建立科学、高效、廉洁的财政运行新机制,是激发财政生机与活力的制度基础。“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要在4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继续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力争2007年市县两级全部实行部门预算。结合部门预算改革,逐步推行零基预算,研究制定符合我市财力实际的经费定额标准,建立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库滚动管理的预算编制体系。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管,对预算执行的均衡度和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价,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改革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体制,按照统一有序、分口管理的要求,明确管理职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确保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

(二)逐步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现有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范围,力争“十一五”期间市县两级全面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所有预算单位的拨款均实行直接支付。加快启动县(市、区)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动市、县(市、区)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不断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各项操作办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上,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国库集中收入收缴改革,最终全面建立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新机制。

(三)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在深化和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将货物采购、工程采购、服务采购全部纳入采购范围。2006年,市县两级政府采购规模占当年财政支出的10%,以后每年在上年度政府采购额的基础上增长20%以上。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实行计划采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付办法,扩大直接支付规模。做好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申报审批等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协议和定点采购办法,推动“区域联动”,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前获得市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批准。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机制,加快做好“管采”分离工作,分设采购管理和采购执行机构,明确各自职能,加强分工合作,建立管理机构与集中采购机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四)努力健全“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督促执收部门和单位及时将资金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统一核算,集中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要求和部门预算改革的时间进度,统筹安排和管理预算内外资金,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使部门预算全面反映各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收支状况。按照强化财政职能,规范收支管理的要求,逐步将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租赁、资源出让、资产经营等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并实行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使用的公平与公正。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是财政运行的必要条件,是严格依法理财的客观要求,是财政部门廉洁高效的可靠保证。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的实际,从提高工作效能、规范管理行为、依法廉洁理财的要求出发,建立健全财政管理监督机制,逐步形成包括严格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手段、规范的工作程序、严密的监督体系在内的一整套现代财政管理新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安全有效。

(一)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坚持分类管理政府债务的原则,对政府用于城市建设、公共设施的债务,按照政府确定的偿债来源筹集资金,做好偿债计划安排,如期归还债务本息。对财政国债转贷项目,根据上级提出的偿债要求安排预算偿债支出,及时与上级财政结算抵扣。对政府担保的企业债务和专项贷款,或企业直接贷款但无力偿还的外国政府和世界银行等金融组织债务,督促企业和县(市、区)建立偿债责任制,明确还贷责任,采取资本运作、债务重组、申请银行贷款等多种途径筹集和落实偿债资金,转换债务主体,减轻财政的偿债负担和扣款压力。市财政建立外债偿债准备金制度,逐年安排专项偿债支出,形成外债风险防范机制。对其他方面的债务,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要求落实偿债责任,减少政府和财政介入,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法规的要求,规范科学地编制财政预算,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综合预算制度,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增强预算编制、执行的合规性、法定性、严肃性,强化预算约束。健全财政支出拨付管理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和工作权限管理财政资金,完善资金拨付程序,落实监督制约措施,坚决防止超越权限拨付资金、无预算安排拨付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全面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权限、拨付程序,强化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

(三)严格财政财务监督。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重要内容,纳入制度设计和工作安排,使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紧密结合,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加强财政收入的监督检查,围绕做大财政收入“蛋糕”,规范和完善收入征管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针对财政收入征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财政收入真实、完整。加强财政支出的监督检查,对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特别是金额较大的资金,要强化监督检查、追踪问效,严禁随意调整项目,改变用途,防止挤占、截留、挪用,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加强财政内部的监督检查,把内部监督作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监督相结合,普遍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形式,建立行为规范、相互制约、程序到位、职责分明、政务公开的财政运行机制和监督体制。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推进会计队伍诚信建设,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科学的人才观、政绩观,不断创新干部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财政干部队伍。把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财政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使财政干部不断掌握新知识,认识新事物,树立新理念,争当学习型财政干部,营造学习型财政机关,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育和帮助财政干部树立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思想观念和工作理念,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和理财思路,跳出财政论财政,创新机制促发展,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做好生财、聚财、理财工作,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增强财政实力,提高理财水平。坚持教育、制度、监督等多种措施并举,帮助和督促财政干部增强依法行政、廉洁理财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八项服务承诺”,树立“责任重在执行、效率就是生命、争当服务先锋”的服务新理念,自觉接受监督,纠正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勤政廉洁,争当人民满意和放心的理财人。

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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