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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北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公布日期:2022-05-26

施行日期:2022-05-26

时效性:

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北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湖北省信访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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