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41号
效力级别:法律
公布日期:2015-12-27
施行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五、删去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中的“实施假节育手术”。 本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